資料圖:《楚喬傳》劇照。
這幾年,網絡文學的圈子並不平靜。多部由網絡小説改編的影視劇播出後,原著卻陷入了“抄襲”質疑。從《花千骨》到《錦繡未央》,到剛剛播出數集的《楚喬傳》都是如此。為此,記者先後採訪了網絡作家、律師等業內人士,分析上述現象背後的原因。
近年來,一些網絡文學作品不僅被改編為影視劇,還有的被開發為網遊等,推出一係列衍生品,因而被稱之為“超級大IP”。但遺憾的是,其中不少網文IP改編的影視劇熱播後,卻相繼陷入“抄襲”風波。
去年,熱播劇《花千骨》原著小説涉抄襲的消息曾轟動一時。有網友貼出該作品部分內容與其他網絡小説內容的對比圖,並將相似部分標出,質疑該書抄襲《花開不記年》、《簫聲咽》等作品。不久,原著作者Fresh果果發文回應網友,誠懇道歉,表示自己創作上存在不足之處。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視頻截圖
另外一部熱播劇《錦繡未央》,原著作者則已因為涉嫌抄襲被維權作家們告上法庭。據報道,網友們花費了3年時間對比,認為該書一共抄襲了209本書,甚至不少細節描寫內容幾乎一字未改:全書270萬字294章,僅9章未抄。
熱門電視劇《三生三世十裏桃花》原著同樣陷入爭議,被指抄襲另外一部網絡文學作品《桃花債》,文風以及劇中一些情節描寫十分相近;開播不久的《楚喬傳》,其原著小説《11處特工皇妃》被爆出涉嫌抄襲《九州縹緲錄》《九州·斛珠夫人》等多部作品。
分析以上案例不難看出,以上熱播劇的原著均係網絡小説,這也引發一些疑問:這是否意味著網絡文學圈子的抄襲情況日益嚴重?在有關部門已經加大打擊力度的情況下,此類事件為何還是屢屢出現呢?
資料圖:《三生三世十裏桃花》劇照。該熱播劇原著也被指“抄襲”。
網絡作家、天下書盟數媒中心總監董江波表示,其實不止網文圈,別的文學領域也有抄襲現象,但當一個網文超級IP被開發後,往往意味著巨大的商業利益,也意味著更大的曝光率,“網絡文學這幾年發展非常迅速,讀者群越來越龐大,所以,一部由網文改編的影視劇熱播後,原著的鐵桿粉絲們很容易發現其中疑似抄襲之處”。
的確,相對運作周期較長的實體書出版,網絡小説寫作門檻低、發表便利、閱讀方便,受到了越來越多作者和讀者的歡迎。但隨著網絡文學興起,網絡小説的抄襲似乎逐漸成為侵權盜版的重災區。
“在網文圈需要保證日更新率來培養粉絲群,一天至少要碼幾千字。一些才氣不足的寫手積累不夠,就有可能翻看別的作品尋找靈感,自制力較弱的就可能會直接復制別人的文字了。”一名網絡作家透露,“還有一些是喜歡某一類網文,跟風倣寫,最後變為抄襲了”。
而作為發表平臺的原創網絡小説網站,編輯們對于“抄襲”這事兒也是有苦難言。董江波舉例道,假如一個編輯名義上帶著100個網絡寫手,但他的絕大部分精力會投入到其中10位重點作者身上,剩下的90個基本是簽合同、盯著別斷更而已,“加上網文數量龐大,編輯閱讀量畢竟有限,根本顧不過來”。
面對抄襲,有的作者勇敢維權,有的則選擇了放棄。那麼,為何一些維權行動會最終“爛尾”?或許,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是網絡文學抄襲之風盛行的重要原因。
“網文圈裏抄襲之風確實很嚴重。但維權舉證比較麻煩,而且真打官司的話,可能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所以只要抄得不是太厲害、認錯態度好,原作者一般也就放棄維權了。”一名網絡寫手此前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曾如是説。
經採訪律師,記者得知,由于文學作品自身特性,界定“抄襲”確實也存在一些困難: “抄襲”在法律上通常是指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或者剽竊他人作品,但怎麼使用、使用到何種程度算侵權?《著作權法》並沒有列出具體指標,一般有賴于法院根據個案具體情況進行界定。
《花千骨》劇照。湖南衛視供圖
舉例來説,如果作品只是寫了相同情節,文字表達是自己原創,那麼通常就不構成侵權。但如果情節上整體雷同,則即使文字是自己寫的,仍可能構成侵權。因此,由于文學作品不保護思想只保護表達的這個特性,在侵權認定上就有一定的主觀空間。
並且,單純依靠法律,就能完全剎住“抄襲風”麼?可能並非如此。著名作家張抗抗曾表示,抄襲會受到輿論譴責,一旦發現大家要維護自己的權利,“寫作的人也要有起碼的自律和道德”。
“但自從網絡文學誕生,在網絡寫作者當中總有一批人,靠盜版靠抄襲跟風賺了錢,而且還沒什麼損失。‘抄襲’也就屢禁不止了。如果完善相關法律,加大懲處力度,打斷利益鏈,讓抄襲者無法再從業,可能打擊抄襲效果相對較好,但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董江波稱。(上官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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