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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 28 09:32:28
來源:中安線上

安徽立法促進大別山等革命老區振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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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例將于7月1日起實施

    5月27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促進大別山等革命老區振興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于7月1日起實施。

    條例從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基礎設施、促進産業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升公共服務,強化保障措施等方面進行規范,共九章、四十六條。

    建立健全體制機制,提高老區自我發展能力

    為了促進大別山等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讓革命老區人民過上更加富裕幸福生活,條例在總則中規定:要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傾斜支援的原則,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和自我發展相結合的機制。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促進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工作的領導,將革命老區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工作機制,制定本地區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政策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促進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組織協調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做好促進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相關工作。革命老區應當充分利用振興發展扶持政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特色經濟,提高自我發展能力。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在項目、資金、人才、科技等方面對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給予支援;鼓勵社會力量支援、參與革命老區振興發展。

    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銜接

    為了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在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基礎上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條例在第二章中規定:建立健全革命老區防止返貧動態監測、精準幫扶機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優先支援將革命老區縣列為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幫扶工作,完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加大以工代賑支援力度。

    加強革命老區美麗鄉村建設,因地制宜發展規模化供水、建設小型標準化供水設施;提高農村房屋設計和建造水準,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處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革命老區糧食生産功能區、重要農産品生産保護區、特色農産品優勢區和林業産業基地建設;安排資金支援木本油料産業發展;支援認定省級以上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以及省級現代農業産業園、森林康養基地等。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係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是加強革命老區開發建設步伐的必要條件,為此,條例在第三章中規定:政府應當加強革命老區交通、水利、能源、資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優先將革命老區的基礎設施項目列入省級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推進革命老區鐵路、公路、機場、港口、航道等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完善運輸通道和區域路網布局。

    加強革命老區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水生態保護修復和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因地制宜發展抽水蓄能電站、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強革命老區新一代行動通訊、工業互聯網、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支援大別山革命老區規劃建設大數據中心、互聯網運營中心等。

    促進産業發展,加強産業合作

    為了推進産業發展,鞏固壯大實體經濟,條例在第四章中規定:要培育壯大革命老區特色優勢産業,發展數字經濟。推進革命老區創新平臺建設;支援大別山革命老區建設高技術産業孵化基地,加強與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共建大別山中醫藥研究等研發機構。

    推動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創建國家級開發區;推動革命老區現代服務業同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支援革命老區發展金融、現代物流、電子商務等生産性服務業,加快發展健康養老、森林康養等生活性服務業。推進革命老區旅遊業高品質發展;支援革命老區建設省際毗鄰地區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産業合作示范區。

    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為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條例在第五章中規定:一是實施革命老區城市更新行動,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二是推進革命老區戶籍制度改革,推動農業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三是支援革命老區區域中心城市建設,推進産城融合,提升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的數字化、智能化、精準化水準。四是推進革命老區縣城建設和縣域經濟發展,加強特色小城鎮和特色小鎮規劃、培育、建設。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共贏

    為了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條例在第六章規定:統籌革命老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加強自然保護地建設,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建設大別山區生態屏障、水土保持工程;加強革命老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建設,加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力度,建設大別山動植物資源基因庫。

    加強革命老區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造,發展迴圈經濟,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加大革命老區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開展生態保護補償,完善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優先支援革命老區開展林業碳匯交易試點。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務水準

    為了加大革命老區公共服務投入,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條例在第七章規定:開展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統籌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推進革命老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對革命老區民生工程的投入;加大革命老區基本公共服務建設資金投入。加快發展革命老區教育事業;支援革命老區改善辦學條件,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向革命老區流動,支援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推進革命老區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文體設施建設。

    持續提升革命老區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分類推進鄉鎮衛生院能力建設,加強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支援革命老區基本醫療衛生設施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革命老區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強革命老區養老服務發展和社會福利體係建設;建立完善革命老區優撫對象的幫扶援助機制。

    建立完善項目、資金、金融、土地等保障制度

    為了在重大項目、財政資金、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對革命老區予以支援,建立完善相關政策,條例在第八章規定:對革命老區重大項目在規劃布局、審批核準、資金安排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援,將革命老區重大項目列入省重點項目計劃。在財政預算、轉移支付、信貸投放、政府性投資基金以及有關子基金、區域子基金等方面對革命老區予以支援。

    在國土空間規劃、重點項目用地、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等方面給予革命老區傾斜支援;建立完善支援革命老區人才引進、培養、使用和激勵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助力鄉村振興。建立促進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工作評估機制;財政、審計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各類支援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記者 汪喬)

【糾錯】 【責任編輯:周雨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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