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需暢通公共信息傳播渠道
2026-01-05 15:51:18
來源:
瞭望 2026年第1期
文 | 張冉燃 楊朝鴻
近日,深圳新聞網在某社交平台發布的電動車新規視頻一度被標記為“僅賬號可見”,平台方未説明違規原因,後續又恢復其正常傳播。平台屏蔽主流媒體報道的事件不止一次,凸顯了公共信息可能被算法、社區規則等不當攔截的現實風險。
社交平台運用算法與社區規則進行內容管理,是其履行主體責任、維護網絡空間清朗的正當舉措。在實踐中,許多平台的內容管理機制也在持續優化完善,旨在為廣大用戶提供更加健康積極的網絡環境。這一優化過程,本質是對平台社會功能認知的深化——平台不僅是商業産品,更是具有公共屬性的信息基礎設施。
隨着技術演進和社會期待提升,平台需要建立更精細、更具區分度的內容治理體系,既牢牢守住規範秩序的底線,更努力攀達主流價值傳播的高線。
具體而言,平台應為主流媒體等權威信源建立專屬識別和保障機制,明確政策解讀、民生資訊等公共信息的內容審核標準,避免模糊規則、算法誤判對這類內容的傳播造成阻礙。同時,完善信息傳播的反饋與申訴機制,對主流媒體報道內容的限流、屏蔽等操作,應及時出具明確的合規依據並保障申訴通道暢通,讓公共信息的傳播路徑清晰可溯、順暢無阻。
公共信息不能被算法“靜音”,權威聲音也不應在平台“若隱若現”。主流媒體發布的政策解讀、民生資訊等承載公共價值的內容,既關係公共知情權的有效實現,也關係社會共識的充分凝聚。作為信息傳播的樞紐之一,平台應主動校準內容管理的價值導向,為這類權威信息開闢暢通傳播通道,確保關乎公共利益的內容順暢、高效地觸達公眾,更好履行其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