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

由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援建的薩爾瓦多拉利伯塔德新碼頭(2024 年 11 月 20 日攝) 新華社發(亞歷山大 · 培尼亞攝)
➤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新征程上,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以更加積極的歷史擔當和創造精神,加快推進我國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
➤綜合利用法治手段開展鬥爭,提高對外鬥爭能力,運用國內規則和國際規則兩個規則體系維護我國的合法權益,為中國的繁榮富強、持續穩定發展構建良好的外部環境。
➤加強涉外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明確涉外司法審判體制機制改革重點,加強專門法院建設,提高涉外案件司法裁判水平。
➤積極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工作,不斷提升我國仲裁國際影響力和公信力,使我國成為面向全球的國際商事仲裁優選地。
文 | 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加快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健全國際商事調解、仲裁、訴訟等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強調要從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建設同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營造有利法治條件和外部環境。
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新征程上,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以更加積極的歷史擔當和創造精神,加快推進我國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
在實踐中不斷形成、完善、發展
我國的涉外法治工作,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實踐中不斷形成、完善、發展。
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強涉外法治工作,建立涉外工作法務制度,加強國際法研究和運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將加強涉外法治工作納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制度性安排。
2020年10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四五”規劃建議,將“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建設”作為“積極營造良好外部環境”的重要內容。這是黨的文件首次明確提出從體系化的角度建設涉外法治。
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
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涉外領域立法,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
2023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二十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深入系統闡述了涉外法治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在部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時,提出加強涉外法治建設。
進入新時代,我國涉外法治理論與實踐不斷完善發展,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涉外法治建設的廣度深度大幅拓展,運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能力顯著提升。涉外法治頂層設計加快完善,涉外法治體制機制建設呈現加速推進態勢。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加快建設,涉外立法工作取得長足進展。涉外法治實施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涉外執法司法合作不斷深化。涉外法律服務水平有效提升,共建“一帶一路”法治保障日趨完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邁出堅實步伐,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壯大。
當前,國際形勢發生深刻複雜變化,各種風險挑戰接踵而至,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這就需要進一步完善發展涉外法治,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使其同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涉外法治是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法治實踐探索中生成、在理論創新中昇華的原創性成果。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涉外法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不斷彰顯其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對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涉外法治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全面依法治國,事關我國對外開放和外交工作大局。這一重要論斷指引我們準確理解和深刻領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與涉外法治、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的關係,找準涉外法治的坐標定位。
涉外法治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和時代特徵。在西方法學知識體系下,法治被截然分為國內法治和國際法治兩個層級,國內法治與國際法治是兩個相對獨立的治理體系。中國提出的涉外法治概念,超越了二元論思維,向全世界表明中國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堅定不移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定不移地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
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必要保障,是維護世界和平穩定、共促世界發展繁榮,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必由之路。
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意義重大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既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長遠所需,也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
統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需要在更廣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上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
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長遠所需。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促進國際法治進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法治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發揮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只有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才能行穩致遠。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需提升涉外法治工作現代化水平,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國際地位和影響不斷提升,在全球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在日益走近世界舞&&央的歷史進程中,必須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這是黨在新時代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中國是現行國際體系的參與者、建設者、貢獻者,通過爭取和平國際環境發展自己,又以自身發展維護和促進世界和平。在國際上,我國海外利益全方位多層次高速度拓展,進一步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以法治之力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
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
我國堅定不移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以高質量發展的確定性應對各種不確定性。開放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標識,中國的經濟發展是在開放條件下取得的,未來中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也必須在更加開放條件下進行。對外開放向前推進一步,涉外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應堅持在法治基礎上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不斷夯實高水平開放的法治根基。
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當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我國發展的外部環境急劇變化,逆全球化思潮抬頭,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明顯上升,世界政治經濟格局發生深刻複雜變化,少數西方國家對我國實施全方位的遏制、圍堵、打壓。面對複雜的外部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不斷創建和完善制度環境,其中就包括涉外法治建設。
當前,我國企業和公民在海外的活動日益頻繁,外部法律風險與挑戰前所未有,海外利益不斷受到威脅和侵害,外國企業和公民在我國境內的數量也不斷增長。應綜合利用法治手段開展鬥爭,提高對外鬥爭能力,運用國內規則和國際規則兩個規則體系維護我國的合法權益,為中國的繁榮富強、持續穩定發展構建良好的外部環境。
全面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涉外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有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掌舵領航,在於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需把握以下幾個關鍵點。
——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偉大實踐中,創造性地提出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涉外法治這一概念,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創性概念、標識性概念。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聯動性強的系統工程,必須統籌國內和國際,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加強頂層設計,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協同格局。
應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加強對涉外法治的原創性概念、判斷、範疇、理論的研究。
——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立法先行、立改廢釋並舉,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涉外立法成果豐碩,先後制定外商投資法、出口管制法、反外國制裁法、對外關係法、外國國家豁免法等涉外法律。當前,應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法律法規,推動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完善法律法規的域外適用條款,特別是打擊跨國犯罪、反壟斷、金融監管等領域涉外法律條款,提升涉外執法司法效能。完善條約與國內法的銜接機制,細化條約適用規則,完善鼓勵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強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先行先試政策,在服務貿易、投資、金融、數據開放、科技合作等領域探索創新制度,把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有效舉措和成熟經驗及時上升為法律。
——建設協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實施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建設協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實施體系,提升涉外執法司法效能,推進涉外司法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
當前,應加強執法領域國際合作,秉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不斷完善安全合作的法律基礎,加強信息共享、聯合行動、網絡執法,共同打擊恐怖主義、販毒、拐賣兒童、洗錢、網絡犯罪、有組織犯罪等各種形式跨國犯罪。加強對外國知識産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知識産權侵權行為。加強司法領域國際合作,繼續完善我國司法協助體制,擴大國際司法協助覆蓋面,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海外追贓追逃、遣返引渡力度。加強涉外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明確涉外司法審判體制機制改革重點,加強專門法院建設,提高涉外案件司法裁判水平。
——提升發展涉外法律服務能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積極發展涉外法律服務,培育一批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涉外法律服務有了長足發展,但在國際法律服務市場中佔比還不高、影響還不大。當前,應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進一步建設涉外法律服務機構,發展壯大涉外法律服務隊伍,健全涉外法律服務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務質量,積極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工作,不斷提升我國仲裁國際影響力和公信力,使我國成為面向全球的國際商事仲裁優選地。強化合規意識,不斷完善域外法律查明機制,便利我國企業和公民了解域外法律法規,加強涉外法治宣傳,發揮企業法律顧問和公司律師作用,引導我國公民、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自覺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運用法治和規則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加強涉外法治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早日培養出一批政治立場堅定、專業素質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精通涉外法律實務的涉外法治人才。
當前,應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培養機制,健全人才引進、選拔、使用、管理機制,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儲備,加快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質效,加快培養高素質複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引導涉外法治人才堅定法治自信,積極闡釋中國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張和成功實踐,講好新時代中國法治故事。
加強涉外幹部隊伍法治能力建設,打造高素質專業化涉外法治工作隊伍,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在提升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等方面的帶頭示範作用。積極推薦更多優秀涉外法律人才到國際經濟貿易組織、國際仲裁機構任職,主動參與並努力引領國際規則制定,推動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規則體系,提高我國在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執筆:李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