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不是終點 安全才是答案
2025-09-15 15:27:09
來源:
瞭望 2025年第37期
文 | 宋雅琪
近日,深圳兩名游客在颱風預警期間違規闖入自然災害危險區被困,救援人員艱難搜救近12小時,最終將其安全轉移。事後,深圳市大鵬新區依據《深圳經濟特區自然災害防治條例》(下稱《條例》),對兩人分別處以5000元罰款。
這一全國首張自然災害綜合法規罰單的意義,遠不止於個案的懲戒。安全不是口號,需要每個人用行動去落實;防災減災也不僅靠呼籲,還需要規範指引。
從事後追責到源頭預防,罰單釋放出治理邏輯變革的信號。對屢見不鮮的違規擅入自然災害危險區的行為,過去多以行政警示、救援追償、通報終身禁入等加以管制。這些處罰往往以造成後果為前提,缺乏有效的前置性治理。《條例》突破了事後追責的傳統邏輯,將“進入即違法”作為治理起點,有利於實現風險的源頭管控。
從柔性勸導到剛性執法,罰單展現出治理態度的升級。相比以往,此次執法以《條例》為依據,增強了執法的確定性與權威性,同時明確傳遞出一個信息:道德提醒不是最後防線,必要時可以法律法規的約束為安全托底。
無視警告、擅闖自然災害危險區,這類看似個人自由的任性行為,不僅將自身置於危險,還會消耗大量公共救援資源。公共安全的守護,離不開全社會對風險的敬畏。從這個意義上講,每個人都不是旁觀者,而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