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海外風險防控 助力再製造出國門
➤為加快培育外貿新動能,我國工程機械再製造産業快速發展,國內工程機械製造龍頭企業正在抓緊布局
➤針對我國工程機械再製造企業在目標國家(地區)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因素,建立一套科學的法律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
➤主動引領和拓展海外風險防控的國際保護體系,最大限度將我國企業的合法權益置於國際法規則保護之下
文 | 龔志軍 肖柯平
製造業決定了一個國家的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是我國經濟命脈所繫,是立國之本、強國之基。當前,我國正在着力構建以先進製造業為骨幹的現代化産業體系。為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和效率的最大化提升,越來越多的製造業企業憑藉強大的技術能力走出國門,參與國際競爭、進行全球化布局。
作為先進製造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機械再製造,是以機器的全壽命周期設計和管理為指導,以提升廢舊機器性能為目的,以優質、高效、節能、節材、環保為準則,採用先進技術和産業化方式,對即將報廢的工程機械進行修復和改造的一系列技術措施或工程活動的總稱。
經過再製造的工程機械,質量和特性一般不低於新産品,但成本只有新産品的50%,且節約能源60%、節省材料70%,再製造過程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可降低80%以上。
當前,我國企業工程機械二手設備保有量較大,而非洲、東南亞、南美等地對這樣的二手設備需求旺盛,價格持續攀升。為加快培育外貿新動能,我國工程機械再製造産業快速發展,國內工程機械製造龍頭企業正在抓緊布局。有的企業致力於打造工程機械再製造産業集群,成為引領行業標準制訂者;有的企業在全國多點布局工程機械再製造;有的企業將再製造作為後市場業務四大戰略選擇之一“價值鏈建設”的核心內容;有的企業專注於完善工程機械再製造服務體系,等等。
目前,我國正加快促進工程機械再製造提質升級,充分發揮工程機械製造大國優勢,加快推進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不斷培育工程機械等製造業領域外貿新動能。與此同時,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格局正發生複雜深刻演變。科技進步日新月異,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世界經濟格局和國際力量對比出現新態勢。面對複雜敏感的國際經濟環境,我國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也面臨着一系列挑戰與風險。
一是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貿易企業的風險意識和抵禦風險能力有待提升,亟需加強指導。二是由於缺乏有效的評價機制,一些不符合條件的工程機械進入再製造産業中,一部分工藝流程尚未標準化,缺乏有效的質量控制,再製造後的工程機械産品質量不甚穩定,存在貿易糾紛隱患。三是相關企業對海外相關國家(地區)的市場規則和法律制度不夠熟悉,對海外市場風險信息的收集不夠全面和準確,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不健全,企業在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貿易中容易陷入被動。四是由於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貿易起步較晚,導致我國在該領域的話語權有限,現有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貿易國際法律規則也不利於我國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的快速發展。
陌生的海外市場、不熟悉的語言文化、不同的法律體系和貿易規則等,都是工程機械再製造企業走出國門參與國際競爭必須跨越的一道道坎兒。為助力包括工程機械再製造在內的中國製造業企業“出海”,快速對接海外市場需求,需健全三大海外風險防控體系。
健全海外風險防控自身保障體系
當前,國際環境複雜嚴峻。在此背景下,我國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需要進一步健全海外風險防控自身保障體系。
首先,各企業應在苦練內功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標準化的再製造工藝流程和有效的質量控制體系,確保再製造産品質量有保證。
其二,建強法律風險防控主責部門,完善海外法律風險防控工作制度,有針對性地配備涉外工程機械領域法務工作人員。
其三,加強對目標國家(地區)相關市場規則和法律制度的全面研究,弄清法律風險點並主動回避,下好風險防範先手棋。
其四,加強出口行為風險評估,指導和培訓風險防控部門及工作人員正確決策、有效應對,做好預警防範,盡量減少風險。
其五,提高風險應對能力,善於學習利用工程機械國際貿易法律制度和規則,積極做好風險應急處置,做到不打亂仗、有序應對。
其六,增強選擇適用中國法的意識,增加案件結果可預測性。
健全海外風險防控政策支持體系
目前,我國的工程機械再製造産業在各地方呈現不同發展狀態。更好保護出口企業權益,可從四個方面健全海外風險防控政策支持體系。
一是對標國際規則引導建立工程機械再製造國家(國際)標準。針對企業技術積累少、缺乏相關標準的現狀,推動規則、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建立較為系統的工程機械再製造流程與質量標準。同時,建立健全對非經貿合作促進體系、《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産業對接體系,充分利用共建“一帶一路”、RCEP、非洲大陸自由貿易區(AfCFTA)等機遇,打造國家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平台。主動引領和監督相關企業對標規範生産經營行為,盡量降低對外貿易中不必要的風險。
二是完善海外風險信息收集機制。相關機構可全面準確收集海外市場風險信息,及時分析整理,統一出口發布,以便我國企業對目標國家(地區)的風險形成預先了解和準確預判,及時規避海外風險。
三是完善海外法律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針對我國工程機械再製造企業在目標國家(地區)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因素,建立一套科學的法律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相關部門可及時對主要目標國家(地區)法律與政策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對風險發生可能性較大的國家(地區)及時預警。
四是完善海外法律風險應對處置機制。加強對相關企業法律風險應急處置進行培訓、指導與支持,依託我官方溝通渠道進行斡旋,利用國際友城合作關係暢通糾紛防控和溝通渠道,完善相關部門牽頭協同各方應對複雜局面的工作機制。對於主要風險國(地區),培育和組建海外法律風險應對處置專家庫,為我國涉事企業提供更多法律援助,提高處置的科學性與主動性。
健全海外風險防控國際保護體系
在不斷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過程中,應主動引領和拓展海外風險防控國際保護體系,最大限度將我國相關企業的合法權益置於國際法規則保護之下。
一是充分利用國家雙邊條約。與我國簽署雙邊條約的國家數量眾多,應充分利用這一優勢,在不斷擴大的互信互利雙邊條約貿易投資保護體系之下,面向非洲、東南亞、南美等目標國(地區),主動謀求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貿易專項合作,促進我國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貿易實現更大作為。
二是積極打造國際營商環境。充分利用共建“一帶一路”、RCEP、中國-非洲經貿博覽會等國際合作實踐平台,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為指導,統籌整合外事工作資源,深化友城合作,廣泛搭建與區域和世界各國良好合作的平台,為我國外向型企業營造更加安全和諧的國際營商環境,從源頭預防海外風險。
三是助力擴大我國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話語權。繼續積極參與推動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國家、二十國集團等國際平台的體制機制建設,對多邊(雙邊)條約框架內的經濟貿易、投資開發、人權保障、糾紛調處等領域提出中國的關切建議,擴大我國工程機械再製造出口領域話語權,為構建公平合理的國際法律新規則貢獻智慧。□(作者單位:湖南工商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