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銀行“暴力催收”何時休

2024-04-15 10:52:47 來源: 瞭望 2024年第16期

  

頻繁發短信“轟炸”、“呼死你”的電話騷擾是互聯網銀行逾期客戶最常面對的催收手段

當前一些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個人不良貸款規模上升,小額借貸合同糾紛的案件量巨大,走法律途徑時間成本、訴訟成本過高,所以選擇將催收業務外包。外包的催收公司管理和運營水平參差不齊,催收人員素質不高,導致大量投訴,甚至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發生

互聯網銀行要嚴格審核借款人的借款條件後再行放款,從根源上避免不良貸款,減少催收必要

  文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宋瑞

  

  “一天打十幾個電話”“用私人電話冒充&&誘導我先還款然後套現”“盜取個人信息,讀取通訊錄,私自&&親友同事”“有意願還款,但目前經濟困難,沒有協商就暴力催收,家裏老人被恐嚇住院”……在黑貓和消費保投訴&&上,關於一些互聯網銀行“暴力催收”的投訴不勝枚舉。

  互聯網銀行是基於大數據技術應用,脫離傳統銀行櫃&為客戶提供線上金融交易服務的新型銀行。在我國,互聯網銀行以純互聯網運營形式的民營銀行為主,專注於服務普通大眾與小微企業,優勢是利用數字技術手段降低融資門檻,已成為我國現行金融市場體系的有益補充。

  貸款業務是互聯網銀行的主營業務之一,其中聯合貸款是大多數互聯網銀行採用的貸款模式,即互聯網銀行聯合其他銀行或頭部互聯網公司等機構,開展貸款業務。

  憑藉海量的數據資源、風控能力和&&流量優勢,互聯網銀行的聯合貸款模式迅速發展。數據顯示,目前,互聯網銀行的總貸款餘額已經超過萬億元。

  隨着我國網絡信貸規模不斷提升,一些互聯網銀行的“暴力催收”亂象也隨之而來。

  一些互聯網銀行

  成“暴力催收”重災區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黑貓投訴&&上搜索“銀行暴力催收”,結果顯示有近兩萬條投訴,投訴對象包含多家頭部互聯網銀行。

  記者梳理發現,頻繁發短信“轟炸”、“呼死你”的電話騷擾是互聯網銀行逾期客戶最常面對的催收手段。

  一位消費者&&,某互聯網銀行的催收人員連續多次撥打電話,在短促響鈴後隨即挂斷。最近一次25秒時間內未完成接聽,就被判定為“失聯”。另一位消費者也&&,其貸款逾期後已協商&&公司就還款延期達成一致,但延期期間仍然遭受電話催收。

  此外,有的互聯網銀行還會非法獲得借款人通訊錄信息,通過“第三人”催收,導致借款人身邊的親朋好友甚至單位同事都受到催收公司所擾,甚至有催收人員直接向消費者所在公司索要工資單等個人信息。

  一位消費者在消費服務保障&&消費保上投訴稱,某互聯網銀行委託的催收人員未經本人同意,私自&&本人及家屬的工作單位,洩露當事人的貸款信息並威脅還款,嚴重侵犯個人隱私權。

  不僅如此,個別催收人員還可能採取其他極端方式催收。比如,某互聯網銀行的一位消費者曾遭受在小區內貼海報的方式催收,個人情況被整個小區的居民知道。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聶洋城公開&&,個別催收人員會冒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名義,採取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誹謗、恐嚇、言語攻擊等不正當手段催收,有的則通過向催收對象私自收取現金及其他財物,或誘導、脅迫其通過新增借貸或非法途徑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監管和處罰存在缺位

  早在2021年,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就通報了四川新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例,稱該銀行存在短信催收缺乏相應的管理制度、電話催收操作規程不完備等催收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陸續&&了《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試行)》《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等多個政策,規範互聯網銀行的催收行為,但“暴力催收”現象仍屢禁不止。

  天津吉賢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邠彧律師&&,當前一些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個人不良貸款規模上升,小額借貸合同糾紛的案件量巨大,走法律途徑時間成本、訴訟成本過高,所以選擇將催收業務外包。由於外包的催收公司管理和運營水平參差不齊,催收人員素質不高,導致大量投訴,甚至引發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有數據顯示,2022年末,新網銀行不良貸款率為1.73%,網商銀行為1.94%,江蘇蘇寧銀行則為0.99%。

  同時,對於催收企業的金融監管不到位,也加大了暴力催收現象。

  北京德恒(天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韓麗律師認為,目前我國對商業銀行管控力度較為嚴格,需要取得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資質才能經營,但對於債務催收公司卻沒有許可制度,對其管控並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監管機制。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志坡還稱,有的互聯網銀行與催收機構進行協議分成,催收回款越多,催收機構分得越多。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催收公司往往“無所不用其極”。

  此外,韓麗説,與互聯網銀行綁定的“暴力催收”行為,被納入刑事打擊的較少,“除非在催收過程中導致他人傷亡等嚴重後果或達到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等程度,才能達到刑法的追訴標準。”

  記者了解到,一般催收公司的行為僅能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規制,由於催收公司往往異地操作,受管轄權影響,實踐中“暴力催收”受到行政處罰也較少。

  在此基礎上,許多消費者面對“暴力催收”缺乏應對經驗,也不了解有效維權途徑,常常有心無力。

  規範互聯網貸款催收方式迫在眉睫

  記者發現,互聯網銀行的“暴力催收”讓網絡借貸進入了惡性循環:互聯網銀行由於維權的法律程序障礙收不回借款,為減少不良貸款,雇傭第三方催收公司;有的催收公司為達目的“無所不用其極”,對消費者實施“暴力催收”;“暴力催收”違法成本低,消費者缺少維權途徑,致使暴力催收變本加厲……“多敗俱傷”傷害到社會整體信用。

  多舉措規範互聯網貸款催收方式,營造清朗的網絡金融借貸環境迫在眉睫。

  首先,強化互聯網銀行的事前審查義務。專家認為,銀行在放貸的時候就要把好關,做好盡職調查,尋求足夠的擔保手段,避免高風險業務。韓麗建議,互聯網銀行要嚴格審核借款人的借款條件後再行放款,從根源上避免不良貸款,減少催收必要。

  其次,提高債務催收公司的准入門檻,加強催收人員法律培訓。張志坡稱,應提高催收公司設立的門檻,進行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運營,同時對暴力催收的違法犯罪判決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催收人員的法律意識。

  最後,建立長效投訴反饋機制,拓寬消費者維權渠道。李邠彧、韓麗等律師認為,消費者應做好遭受“暴力催收”證據的收集和留存,向相關監管部門進行舉報投訴,若催收涉嫌違法可尋求警方幫助。此外,還應加速落地小額貸款訴訟案件批量立案、速裁、速調及線上線下多途徑化解機制,例如,可設立專門的審理法院,增加人民調解員數量,針對互聯網銀行的債權優先批量調解、批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