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治理新污染物 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
➤針對新污染物制定了以環境風險預防為主的治理策略,構建以“篩、評、控”為主線的環境風險防控思路,提出覆蓋源頭、過程、末端環節的全過程治理舉措
➤應繼續以《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為抓手,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持續健全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
➤系統、科學謀劃中長期新污染物治理的總體思路,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創新、社會共治的治理新格局
文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扈永順
新污染物是指新近發現或被關注,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或生物累積性等特性,易引發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風險,但尚未納入管理或現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風險的污染物。目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以及微塑料等。
與常規污染物相比,新污染物具有危害嚴重、風險隱蔽、不易降解、來源廣泛、減排替代難度大、涉及領域多範圍廣等特點,治理也存在諸多難點,成為當前制約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持續深入改善的“新難點”。
“打好新污染物治理戰、推進美麗中國建設,要加強新污染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原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告訴《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他建議,面對污染防治的新戰場,在科技創新方面,組織實施新污染物治理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專項。在戰略規劃方面,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中長期規劃。在法規制度方面,要堅持依法治污、協同治理,加快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專門立法。
以環境風險預防為主
《瞭望》:我國新污染物治理面臨怎樣的形勢?
王金南:新污染物主要來源於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産和使用。我國是世界最大化工産品生産國和消費國,根據《全球化學品展望Ⅱ》,我國化學品銷售額約佔全球的40%,預計2030年將達到50%。生態環境部曾對1萬餘種具有明確標識的在産在用化學物質進行調查,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積性、致癌、致突變、生殖毒性的高産量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達600余種。這些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在生産、使用等環節都可能進入環境,危害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
新污染物來源廣泛,涉及行業眾多、産業鏈長,治理技術研發難度大,協同治理要求高。總體上,我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仍處於起步階段,還存在諸多短板。
《瞭望》:我們採取了哪些新污染物治理策略?
王金南:2022年國務院印發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從頂層制定了以環境風險預防為主的治理策略,構建以“篩、評、控”為主線的環境風險防控思路,提出覆蓋源頭、過程、末端環節的全過程治理舉措,在打基礎、建體系、防風險等方面做出具體安排,為“十四五”乃至更長期新污染物治理指明了方向。
在以“篩、評、控”為主線的防控思路中,“篩”和“評”是方法和基礎,“控”是目的和手段,前者決定後者的內容。具體來説,“篩”,就是結合環境與健康危害以及環境暴露情況,從數以萬計的在産在用化學物質中選出潛在環境風險較大的污染物,納入優先開展環境風險評估的範圍;“評”,就是針對篩選出的優先評估化學物質,對其生産、加工使用、消費和廢棄處置全生命周期進行科學的環境風險評估,精準錨定對環境與健康具有較大風險的化學物質作為重點管控對象;“控”,就是對於經“篩”和“評”確定的重點管控對象,實施以源頭淘汰限制為主、兼顧過程減排和末端治理的全過程綜合管控措施,有效管控其環境風險。
《瞭望》:新污染物治理已經有哪些進展?
王金南:《行動方案》印發後,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推動落實新污染物治理任務部署工作。
在摸清底數方面,生態環境部印發《化學物質環境信息統計調查制度》,開展重點行業重點化學物質生産、使用和環境排放情況摸底調查;印發《2023年新污染物環境監測試點工作方案》,在10省份開展新污染物環境監測試點;啟動300種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篩查和20種優先評估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評估。
在防控突出環境風險方面,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對14種具有突出環境風險的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
在防範新污染物産生方面,推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的全面落實,推動清潔生産改造,減少優先控制化學品的使用,降低産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含量,嚴格源頭管控。
在強化監管執法方面,生態環境部聯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執法檢查,2022年查處了15起用於建築保溫材料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違法生産案件。
同時也要清醒認識到,我國新污染物治理在管理體系、技術方法以及支撐能力等方面均存在許多短板弱項,亟待加強。應繼續以《行動方案》為抓手,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持續健全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
持續攻關關鍵技術瓶頸
《瞭望》:新污染物防控存在哪些“卡脖子”的關鍵技術瓶頸?
王金南:我國目前在新污染物治理領域的研究基礎薄弱,特別是在新污染物篩查監測、風險評估、淘汰替代、污染治理等關鍵技術方面的自主研發能力不足,制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深入、高效開展。具體來説,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在篩查監測方面,我國新污染物監測主要集中在《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下稱POPs公約)履約監測上,在局部區域開展了一些研究性監測和專項調查,但高風險化學物質篩查周期長、費用高,積累的數據較少,缺少監測預警體系,新污染物檢測儀器設備國産化程度仍然很低。
在風險評估方面,開展了相關的風險評估研究,開發了高通量多功能成組毒理學分析系統,但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長期依賴國外毒性數據庫和暴露評估工具,針對複雜場景的暴露評估模型也尚未建立,在參數適用性、結果準確性以及數據安全性等方面都面臨挑戰。
在處理處置方面,常規廢氣、廢水處理技術無法有效去除大部分的新污染物,新污染物協同處理效率低、無害化處置利用技術匱乏,可能造成環境直排,帶來進一步環境風險。典型區域、流域新污染物的賦存特徵不明,修復技術研究和應用實踐滯後。
在淘汰替代方面,通過POPs公約履約淘汰了一些新污染物,依託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也開展了部分化學物質替代的技術方法研究,但有些國際上已淘汰的新污染物在我國仍無經濟可行且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替代品,尤其缺乏能夠進入工業化應用的替代品和替代技術,而且綠色可持續替代産品和技術評價體系不健全,制約了相關禁限措施的&&。
《瞭望》:針對這些瓶頸應如何進行攻關?
王金南:2023年7月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強調將新污染物治理作為國家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重點領域,狠抓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建議以戰略目標和管理需求為導向,盡快設立新污染物治理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重大專項,統籌科研資源力量,集中攻克新污染物治理關鍵核心技術。主要技術攻關方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在新污染物篩查、危害評價與監測技術領域,以建立新污染物篩查與監測方法和技術體系為基礎,開展新污染物篩查、監測、危害效應識別和評價技術研究,主要包括高風險化學物質高通量篩查技術與優控物質清單,典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環境內分泌干擾物(EDCs)危害識別及毒性機制,自主化計算毒理與暴露預測模型工具,新污染物監測技術和裝備,新污染物溯源技術與典型流域預警&&等。
在新污染物風險評估與管控技術領域,從生態毒性測試技術體系、複合暴露累積風險評估方法、內暴露監測等方面完善風險評估體系,構建重點區域和流域典型新污染物環境質量與排放標準,構建跨區域、跨部門新污染治理協同工作機制和管理體系,研發新污染物治理社會經濟影響評估方法,完善有毒有害物質履約成效評估技術體系。
在綠色替代、治理技術研發應用領域,加強環境友好型替代品及替代技術研發、應用,引導化工行業綠色發展,從源頭降低新污染物産生、排放。通過開展重點行業“三廢”中新污染物處理技術工藝與設備、新污染物污染場地修復關鍵機理和技術以及新污染物和常規污染物多介質協同治理等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示範,形成一批可推廣的高效新污染物治理技術。
加強戰略規劃布局
《瞭望》: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中長期規劃的必要性有哪些?應圍繞哪些重點來布局?
王金南: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中長期規劃,主要基於三方面的考慮:
第一,新污染物的特徵決定了對其進行治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不可能通過三五年的努力一蹴而就,需要統籌布局、系統謀劃、持續發力。
第二,從産業發展和國際競爭看,化工行業及其下游産業鏈部分存在落後産能過剩、綠色貿易壁壘等問題,國際履約也面臨POPs淘汰或管控壓力,需要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引領、優化作用,推動化工及相關産業結構調整,加快提高工業産品質量標準,提升綠色製造水平,增強行業創新活力和國際競爭力。
第三,面向2035年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基本建成目標,需要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協同推進氣、水、土、固污染防治和風險管控,推動建立以人體健康和生態安全為導向、與美麗中國目標相適應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制定新污染物治理中長期規劃要重點考慮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銜接《行動方案》的部署和落實情況,系統、科學謀劃中長期新污染物治理的總體思路,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創新、社會共治的治理新格局;二是面向美麗中國、健康中國建設願景,全面部署與重點管控相結合,明確新污染物治理目標指標、管控路徑、管理模式、制度體系、科技支撐等關鍵任務,打好法治、市場、科技、政策“組合拳”;三是圍繞調查監測、源頭禁限、過程減排、末端治理等方面,謀劃布局一批重大治理工程。
《瞭望》:在法規制度方面,還需要加強哪些工作?
王金南:我國目前尚未制定新污染物治理相關的專項法律法規,新污染物治理措施缺乏法律保障。一方面,加強立法研究。進一步研究政府、企業和公眾在新污染物治理中的法律責任以及各部門職責分工,統籌危險化學品、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農藥、獸藥、藥品、化粧品以及大氣、水、土壤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新污染物治理相關法律的管控對象、適用範圍、管理制度和銜接機制。
另一方面,加快立法進程。推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定納入國務院立法計劃。同時抓住環境法典編纂的契機,從全局性、系統性、協同性的高度,將新污染物治理納入環境法典,為依法開展新污染物治理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