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之腎”重煥生機

2023-10-23 10:21:01 來源: 瞭望 2023年第43期

  

2022年,洞庭湖總磷濃度為0.06毫克/升,比2018年下降15%,西洞庭湖水質連續2年達到Ⅲ類,南洞庭湖突破性達到Ⅲ類

截至今年4月底,湖南常德已有2744名退捕漁民實現轉産就業,有就業意願未就業的退捕漁民全部清零

  文 | 王明高 易子皓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劉佑民 周勉

  

  萬頃湖天碧,一星飛鷺白。坐擁“一湖四水”的湖南,全省97.6%以上面積都屬於長江流域,其中洞庭湖被譽為“長江之腎”。作為我國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不僅是湖南人民的母親湖,也是長江中游重要的通江湖泊、國際重要濕地和一些珍稀動物的棲息場所,在調蓄長江洪水、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近年來,湖南始終把洞庭湖水域生態治理、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為大事要事來抓,通過實施洞庭湖生態治理專項行動、解決相關民生問題、強化洞庭湖生態保護法制建設等,讓洞庭湖的一湖碧水匯入滾滾長江。

湖南西洞庭湖濕地的小天鵝(2022 年 11 月 10 日攝) 陳思汗攝 / 本刊

  洞庭湖生態治理成效顯著

  “2014年《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規劃》的發布和實施,是洞庭湖建設和治理的里程碑。”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水生態環境處副處長彭曉成説,以推進生態經濟區建設為契機,湖南省委省政府和洞庭湖區縣市實施洞庭湖生態治理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大通湖是洞庭湖的內湖,也是湖南省最大的內陸淡水養殖湖泊。2008年,當地政府將12.4萬畝的湖面承包經營權有償轉讓給私營企業,之後湖體水質逐年惡化。2015年,大通湖湖體水質曾下降到劣Ⅴ類,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點名批評。

  2016年,湖南開始通過控制養殖規模、投放藥劑和清除底泥等手段減少大通河污染。大通湖水質得到明顯改善,2018年,大通湖水質監測指標除總磷外,其他指標的年均值都達Ⅲ類以上標準。2021年12月,大通湖成功入選全國第二批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成為全國兩個連續入選該試點的流域之一。

  湖南嶽陽的華龍碼頭,過去砂礫成堆、噪音隆隆,嚴重破壞了洞庭湖濕地生態。2017年起,當地對該碼頭進行拆除整治,採取回填土方、植播草皮、撒播草籽等方式,完成生態修復面積33000平方米。

  大通湖、華龍碼頭是洞庭湖生態整體改善的縮影。4月24日,湖南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守護好一江碧水”專題新聞發布會公布,2022年,洞庭湖總磷濃度為0.06毫克/升,比2018年下降15%,西洞庭湖水質連續2年達到Ⅲ類,南洞庭湖突破性達到Ⅲ類。

  洞庭湖生物多樣性隨之提升。8月15日,湖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的生態保護成果顯示,洞庭湖江豚數量由2017年的110頭增加到去年的162頭,年均增幅居長江流域省份前列;麋鹿種群數量發展到257頭左右。今年初,湖南省林業局組織了2022~2023年度洞庭湖冬季水鳥同步調查,調查記錄到水鳥72種37.83萬隻。其中,青頭潛鴨等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鳥類9種199隻,灰鶴等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鳥類8種3.48萬隻,珍稀瀕危物種黑臉琵鷺時隔五年再現洞庭湖。

  讓洞庭湖百姓更幸福

  推進洞庭湖生態治理,需同步解決好漁民轉業安置、生産生活污水治理等民生問題,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為切實保護長江、洞庭湖等水域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2021年1月1日零點起,長江湖南段、洞庭湖以及湘江、資水、沅江、澧水四水幹流全面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湖南28000多名漁民就此結束以捕魚為生的生活。

  落實漁民轉業安置方能更好保護洞庭湖。以湖南常德為例,近年來,湖南常德為解決漁民上岸後就業難問題,設立退捕漁民技能培訓班和招聘專區。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已有2744名退捕漁民實現轉産就業,有就業意願未就業的退捕漁民全部清零。

  為了讓上岸漁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常德還嚴格落實退捕漁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保參保,將符合條件的困難退捕漁民納入城鎮居民低保,對其他困難退捕漁民實行臨時生活救助。目前,全市符合參保條件的退捕漁民登記率達100%,參保3977人。

  位於湖南長沙的龍王港流域是湘江支流,與洞庭湖水脈相連。曾經,龍王港沿線兩岸開發建設密集,生産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原本清澈的龍王港水質逐漸惡化。

  近年來,按照長沙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湘江新區牽頭,與岳麓區、高新區形成聯動,開展“岳麓區龍王港梅溪湖段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專項整治行動。三區合力建設流域截排污體系,提升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多渠道增加流域生態補水,推進科技治污控污,對龍王港進行系統性的“體檢、治病”。整治行動查出429個問題排水戶、691處市政管網雨污錯接問題、26869處管道缺陷,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精準整治。

  如今的龍王港梅溪湖河段,河清水秀,生態良好。散步於河濱步道,可見白鷺翩然飛過,野鴨悠然帶崽嬉戲……在附近生活多年的居民宋子健説:“以前的水又黑又臭,大家避之不及。現在,這裡成了休閒散步的好地方。”

  法治護航洞庭湖長遠保護

  湖南持續強化洞庭湖生態保護法治建設,建立完善洞庭湖長遠保護機制。

  黨的十八大以來,湖南省修訂、頒佈了《湖南省洞庭湖區水利管理條例》《岳陽市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等多部與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有關的地方性條例法規。

  2021年,湖南省&&《湖南省洞庭湖保護條例》,並於該年9月1日正式實施。受訪專家認為,《湖南省洞庭湖保護條例》的&&,開啟了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從“有沒有”向“精不精”的重大轉變。

  與此同時,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專門化也在穩步推進。

  2016年12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復同意君山法院設立洞庭湖環境資源法庭(簡稱環資法庭)。2018年1月,環資法庭正式掛牌運行。

  近5年來,君山法院積極推進建立各種銜接工作機制,聯合多部門先後設立了東洞庭湖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基地、天井山林場生態公益林修復基地、野生蓮種質資源司法保護基地,在君山島景區設立生態旅游巡迴法庭。環資法庭結合訴源治理工作要求,充分發揮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為環境資源糾紛的解決提供多元化選擇。

  “接下來,我們將持續研究生態環境司法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大環資審判改革創新力度,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君山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柳春龍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