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思生育登記和婚姻脫鉤

2023-03-27 14:48:26 來源: 瞭望 2023年第13期

  

四川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意味著所有新生兒和母親都可享受同樣福利待遇,與女性婚姻狀況無關

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對提高生育率作用有限

  文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于雪 魏雨虹

  

  2月15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生育登記取消生育數量和是否結婚的限制,引發廣泛關注。特別是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被一些網民認為有鼓勵非婚生育的含義。

  四川省衛健委人口家庭處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辦法》並非鼓勵或倡導未婚生子,而是將生育登記的重心轉移到生育意願和生育結果上來,回歸人口監測及生育服務本位。“目的是推動人口監測更精準,從優生優育角度讓更多孕産婦能享受應有的服務。”

  多位受訪專家對《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表示,在我國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背景下,《辦法》客觀上適應了育齡人群多樣化的婚育需求,但對提高生育率作用有限,並非“催生”手段。

  在四川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的背後,女性經濟實力的提升,以及個體風險抵禦能力增強的趨勢愈發明朗。這需要社會對婚姻本身,以及婚姻與生育之間的關係,乃至婚姻家庭制度等做出新的審思。

  對“準生證”制度的改革

  針對四川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係“鼓勵非婚生育”的觀點,多位受訪專家明確表示係“誤讀”。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馬憶南告訴《瞭望》新聞周刊,《辦法》無意鼓勵非婚生育,因為任何一個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在生育問題上都不會隨意。“更需重視的是,《辦法》可使非婚母親獲得平等福利保障。”

  馬憶南解釋説,以往各地普遍對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設定了辦理生育登記的前提,辦理生育登記又需要提交包含結婚證或離婚證等婚姻狀況的證明材料,非婚母親就無法獲得生育保險津貼。“《辦法》規定申請生育登記者不再限于已婚人士,意味著所有新生兒和母親都可享受同樣福利待遇,與女性婚姻狀況無關。”馬憶南説。

  準確地説,生育登記制度是對“準生證”制度的改革。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宋健告訴本刊記者,國家設立生育登記制度的目的,主要是為動態掌握生育狀況及服務需求,及時提供生育咨詢指導和婦幼健康等相關服務。

  從這個意義上,非婚母親理應享受平等的生育權利。

  據了解,過去較長時間內,非婚生育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2021年出臺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同時明確提出滿足群眾多元化的生育需求。

  2022年7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個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援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完善生育保險等相關社會保險制度”。

  其後不久,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今後享受生育保險、生育津貼不再需要結婚證。

  馬憶南認為,放到這樣的大背景下觀察,四川生育登記政策調整可視作“有意願的女性均可生育,女性結不結婚都有生育權”。

  對提高生育率“作用有限”

  四川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的另一輿論焦點,在于有網民認為此舉意在“提高生育率”。

  四川此舉並非首例。此前,廣東、陜西、安徽等地在實施或修訂生育登記制度時,都涉及取消結婚限制,將非婚生育子女納入登記。

  宋健認為,此次四川之所以引起輿論關注,或與前不久發布的我國進入人口負增長的消息有關。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2年末,全國人口141175萬人,比上年末減少85萬人,為61年來首次負增長。

  另據2020年開展的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我國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為1.3,處于較低水準。“這意味著我國婦女的生育水準已進入全球最低國家之列,人口形勢正面臨嚴峻挑戰。”馬憶南説。

  受訪專家認為,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對提高生育率作用有限。

  馬憶南説,一部分經濟實力較強的單身女性可能因此考慮做單身媽媽,但終歸是少數,比起懷孕和生育,孩子未來的撫養和教育不光需要物質投入,更需要情感陪伴,相信絕大多數單身女性並不會因為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就選擇生育子女。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郭曉飛對本刊表示,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短時難以改變影響生育率背後的多種社會因素,比如住房花費,生育、養育、教育成本等。

  中國人口學會副會長、北京大學社會學係教授陸傑華認為,四川此舉符合我國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是一種有益探索。“是構建生育友好支援政策體係的一個部分。”

  婚姻和生育的綁定松動

  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引發輿論熱議,折射出當前人們對婚姻與生育二者關係的期待。

  多位受訪專家表示,育齡人群多樣化婚育需求的産生,本質是女性經濟實力提升,以及個體風險抵禦能力的增強,這松動了婚姻與生育之間的綁定關係,弱化了婚姻在個體眼中的必然性。

  宋健認為,在工業化時代之前,社會生産力較低,女性長期處于弱勢,婚姻家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障婦女及其所生子女合法權益的作用。

  隨著人類進入工業社會,社會生産力的發展擴大了女性參與社會勞動的空間,更多女性在勞動參與中具備了經濟實力,獨立意識也愈發強烈。

  宋健説,當女性不再需要通過婚姻獲得經濟資源、通過生育獲得社會地位的時候,婚姻和生育的關係變得松散。

  在觀察自己的諸多單身媽媽客戶後,廣東知恒(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雅清得出結論:有錢有知識的女性更容易傾向于單身生育。

  與此同時,社會進步給予個體更多支援和保障,這也減少了婚姻和家庭作為生育先決條件的必然性。

  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教授郭未表示,人們慣常通過婚姻的方式強化其被嵌套的社會結構,通過內部緊密連接以抵禦外部風險。當下,技術與社會的發展,使家庭之外的社會場域形成的一些網絡結構,其保障功能正在加強,因此,個體依賴家庭抵禦風險的需求也在減弱。

  以上種種因素作用下,社會出現越來越多的單人戶家庭。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國統計年鑒2021》顯示,2020年全國有1.25億戶單人家庭,佔比超25%。而在1999年,統計數據顯示全國單人戶家庭佔比僅為6.3%。

  受訪專家表示,一些單人戶家庭仍有生育意願,而輔助生殖技術在實現這些願望的同時,某種意義上也強化了婚姻與生育的分離。

  面對婚育觀念和需求的多元化趨勢,宋健表示,國家層面的目標設定和個體、家庭層面的利益訴求從來都不是同步和無差別的。“政策的作用是引導人們的觀念和行為,並對與社會整體目標相一致的個人和家庭提供支援措施。”

  是否會影響傳統婚姻家庭文化

  在多元婚育觀念與傳統婚姻家庭觀念纏繞交織的當下,更多人開始摸索契合自身的選擇。

  在29歲的徐馳眼中,婚姻是一種經濟理性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種生育合作。他説:“我可以選擇一個合適的人,一起建立穩定的家庭關係,像‘戰友’一樣經營我們的家庭。即便相互之間沒有多麼濃烈的情感。”

  在徐馳看來,隨大流是成本最低的生活方式。“選擇主流觀念之外的道路,一是需要對自己有充分的思考和認知,二是要有足夠的資源保障。相比單親撫養孩子,父母二人在觀念、行為上的互補協作,能夠讓孩子更好地成長。”

  41歲的鄒羽獨自在北京奮鬥,目前是某企業銷售總監,有房有車。3年前她意外懷孕,最終選擇獨自生下女兒,成為單身母親。“如果不生她,我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要孩子。我認為自己的經濟能力和心理成熟度,足夠支撐我養育一個孩子。”

  ……

  宋健認為,與以往相比,漸漸有更多的人更關注個體感受,不會為了社會輿論或旁人意見作出婚姻與否、生育與否的決定,選擇的差異正在變大。

  不過傳統婚姻家庭文化在中國依然是主流選擇。北京大學2016年中國家庭追蹤調查數據顯示,出生隊列為1980~1989年的人口,婚前生育佔比6.1%,生育後始終未婚的佔比1.2%。

  這與歐盟國家非婚生子女比例平均超過40%、法國非婚生子女比例超過60%(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18年數據)相比,顯然有很大差別。

  馬憶南認為,對大多數中國人來説,婚姻依然是生育的前提,短時間內不會動搖。

  郭未認為,相比較而言,中國人對人與人之間信任、連接程度期許更強。這種信任又在血緣關係基礎上層層外延。“婚姻為血緣關係、親屬關係的確立提供了秩序規范以及法律層面的兜底,從而為高強度信任的建立提供依據,因此,婚姻家庭制度依然是百姓最認可的生活方式。”郭未説。

  “外在的社會網絡支援再強大,依舊難以深入觸及每個人內在的世界。”郭未認為,婚姻可以觸及個體的內心世界,幫助其強大和成長,從而強化社會適應性。

  盡管社會轉型期的復雜性讓一些人對是否結婚、是否生育有了更多思考,但歸根結底,任何選擇都是每個人在不同境遇下直面內心的不同取舍。

  從這個意義上,選擇的結果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識得本心、尊重本心、超越本心。只有在物質上、心理上都達到相對完滿的狀態,不計較從選擇中索取什麼,而是思考能饋贈什麼,或許能坦然擁抱選擇,亦擁抱選擇背後的代價。(應受訪對象要求,徐馳、鄒羽係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