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托”“托不起”?“托育難題”或可這樣破

2022-05-09 10:20:22 來源: 瞭望 2022年第19期

  

  ➤解決托育服務的“普惠性”與“可及性”刻不容緩

  ➤普惠托育政策在全國全面推進,需要在供給側發力,在財稅上進行支援,還要轉變需求端在托育市場長期存在的“心理慣性”

  ➤從“托育意願”到真正的“送托行為”是對政策目標達成效果的衡量尺規

  文 | 王敏 韓健平

  4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做好第一批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這意味著國家將通過示范城市建設帶動普惠托育服務政策落地。

  當前,托育服務迎來快速發展期,但也面臨諸多挑戰。筆者在多地調研發現,托位數量不足和結構性矛盾並存,出現“總量不足,相對過剩”的局面。

  托育服務品質參差不齊、監管體係不完善、服務標準不規范、市場化機構收費過高等因素,是形成托育困境的症結所在。比如,一些地區出現托位剩余情況,原因是家長擔憂托育服務品質參差不齊、市場化機構收費過高等,因此“旺盛的托育意願”與“猶豫的送托行為”之間形成對比。

  解決之道在于提高托育服務的“普惠性”與“可及性”。

  政府可考慮建立普惠托育服務成本核算制度,撬動和扶持民辦托育機構增加供給,引導市場在堅持公益性基礎上獲得合理的經濟回報,實現收費標準平價。值得注意的是,“普惠性”不能簡單理解為價格低廉,不能以犧牲品質為代價。在激勵社會力量參與普惠托位供給的同時,政府要積極承擔市場監管責任,謹防效率損失。

  轄區嬰幼兒家庭快捷到達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是對“可及性”的要求,但需要兼顧“空間可及”和“供需匹配”,這就需要結合不同轄區嬰幼兒家庭數量、需求結構等因素,對機構布局進行合理測算,防止布局“過密”帶來的托位供大于求,或布局“稀疏”導致的距離不可及問題。

  普惠托育政策在全國全面推進,需要在供給側發力,在財稅上進行支援,還要轉變需求端在托育市場長期存在的“心理慣性”。

  從“托育意願”到真正的“送托行為”是對政策目標達成效果的衡量尺規。對于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既要從構建“托育友好社會”的外部環境出發,也要積極開展家庭“心理建設”。

  當下,全國各地都在積極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托育方案,基于中央關于普惠托育服務供給的政策精神,各個地方支援普惠托育的政策優惠包主要包括用地和住房支援政策、財政補貼方案、稅收優惠政策、人才培訓支援體係等。圍繞財政補貼,各地區在開展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創建活動過程中,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方案和政策優惠包。

  2019年以來,中央預算按每個新增普惠托位給予1萬元的補貼,“投資換機制”的做法有效撬動了社會力量舉辦托育機構,進一步平衡普惠的“可負擔性”與托育機構的生存“利潤點”,需要一個綜合性的財務保障機制。這個機制既要實現需求端的價格可負擔,也要激發供給端的活力,同時還要防范化解相關市場風險,避免機構以服務品質下降來平衡財務的持續性。

  發展“托育友好社會”,托育機構硬體設施供給較容易達到高水準,保育人員等“軟件人才”的供給卻不是短期能完成的任務,亟待完善嬰幼兒教育領域的人才培養,落實和強化職業準入和規范。

  此外,加大托育文化宣傳,對家庭進行“心理建設”也非常重要。

  任何政策推進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發展普惠托育需要保持理性、科學的態度。通過供給側的持續推進、需求端的文化引導,慢慢推動“托育友好社會”邁向“生育友好社會”。

  (王敏:北京工業大學文法學部社會學係副教授、北京社會管理研究基地研究員;韓健平:北京工業大學文法學部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