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農村群眾“行有所乘”難題,杜絕群死群傷事故

2021-09-22 10:58:35 來源: 瞭望 2021年第38期

  

分析務農人員集中出行發生的群死群傷案例,多與他們出行乘坐不合格交通工具有關

發揮好政府之手和市場之手的合力,還要積極探索務農集中出行的市場化解決之道

  文 | 南辰

  

  今年9月4日,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縣境內229國道大四站鎮雙興嶺路段,一輛重型半挂牽引車追尾一輛搭載採摘藥材群眾的無牌拖拉機,造成15人死亡、1人受傷;今年7月26日,青蘭高速甘肅平涼段,一輛載有63名採集枸杞務工人員的大客車,駛出路外發生側翻,共造成13人死亡、47人受傷……梳理一下,近年來其他地方也發生過類似慘劇。

  當下正值農忙季節,各地必須高度重視務農人員集中出行安全問題,讓農村群眾“行有所乘”,從體制機制上消除這類出行安全隱患。

  分析務農人員集中出行發生的群死群傷案例,多與他們出行乘坐不合格交通工具有關。例如,務工人員經常擠坐在拖拉機、農用車和貨車的載貨鬥中,或者是蜷縮擠進農村常見的微型麵包車中,超載是家常便飯。這類不合格的運輸工具無法提供安全帶等基本的載客安全保障,一旦發生車禍,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然而,網友的扎心評論不能忽視:如果有安全的車輛能夠乘坐,務農群眾怎麼會冒險乘坐不合格車輛?因此,護航務農人員集中出行,除了做好疏堵結合,嚴格路面執法之外,應站在更高維度破解農村群眾出行供給難題,力爭除掉病根。

  今年6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加強農村地區重點時段群眾出行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農忙時節出行服務保障、做好農民工返鄉返崗出行服務保障、提升農村客運安全應急保障能力、引導農村群眾選乘合規交通工具、加大農村群眾出行服務支援力度等。尤其值得關注的是,該通知提出“努力構建供需匹配、組織靈活、模式多樣、服務適宜的農村客運供給體係,推動實現重點時段農村群眾‘行有所乘’,全面提升農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水準,持續增強農村客運服務吸引力,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實的運輸服務保障”。筆者認為,這是避免務農群眾群死群傷慘劇的關鍵抓手,地方各級政府部門應當高度重視、積極推動。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曾在今年春運發布會上表示,要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等部門加強協作,協調通過增開客運專線、“點對點”包車等形式保障運力,從源頭上防范化解農民群眾務農務工出行風險。筆者讚同這些做法,而且認為這樣的做法不應限于春運,而是應當貫穿農忙的各個時段;不應當僅僅作為特事特辦,而應當探索利用市場手段長期解決。務農人員集中出行的安全責任重大,是地方各級政府部門必須承擔起的責任,靠交管一家加強公路執法很難徹底解決,必須站在更高協調維度上,發揮好各部門的合力,發揮好市場之手與政府之手的合力。

  發揮好政府之手和市場之手的合力,還要積極探索務農集中出行的市場化解決之道。筆者注意到,相關群死群死的惡性案例通報中,往往有肇事司機、包工頭已被控制的資訊通報。但細思量,不管是包工頭,還是肇事司機,都難以承擔起較大規模流動務農人群的出行安全責任。從車輛的物理安全性,到客運駕駛人的專業技能和交通安全素養,再到包工頭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往往都不夠專業、不夠安全。怎麼辦?筆者認為,應當摸索市場主體擔綱、各級政府部門加強監管的新模式,充分利用移動互聯時代的科技紅利,鼓勵正規客運企業針對務農集中出行需求開發新的務工客運服務模式,政府部門初期可考慮給予一定補貼,力爭實現正規司機、安全車輛、備案線路、全程監管、保險到位的出行模式升級。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關係到百姓安全,各級政府部門應當痛下決心,堅決把這個致命的安全漏洞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