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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0/14  

  春種夏忙秋盼收,眼下的黑土地正承載着農民朋友維持一家老小生計的希望。然而,數以千萬的農民背井離鄉,出汗流血,在鋼筋水泥構成的城市裏辛勤工作。記者日前深入到他們當中,親身體驗着他們在城市外來者、勞動者、貢獻者等諸多角色籠罩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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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遼寧頻道 策劃:陳孟陽 記者:楊成軍 攝影:謝環馳 編輯/製作:王超 審發:焦點網談欄目組
 莫把農民工逼成“城市流民”  

 
四處漏風的民工工棚
病倒的民工在惡劣的環境中苦苦支撐
民工們靠稀粥和大白菜充饑

  瀋陽市於洪區的西瓦窯、楊士和東陵區的凌雲、長白等地區,外來民工居住較為集中。在於洪區楊士鄉一個“民工村”,記者在一處平房前佯稱要租房,房東老太太熱情地介紹了一間靠西山的小屋,房子看起來很單薄,屋裏黑乎乎的,只有一個很小的窗戶,除了一個火炕外,沒有多大活動的地方,伸手就能摸到屋頂。看到記者對每月80元的房租有些猶豫,房東趕忙説:“很多民工住得還趕不上這兒呢。你過幾天想租還租不着呢”。據當地人介紹,每年都有大量的外來民工住在這些低矮、陰冷的出租屋內。
  與在城鄉結合部聚集的進城務工農民相比,一年大部分時間都在建築工地上度過的民工們生活質量更讓常人無法想像。母親一天只喝兩碗稀粥,5個月大的嬰兒嗷嗷待哺;宿舍四面露天,只能用草簾子擋風遮雨;在附近菜地裏找點菜葉子,清水一煮就算改善生活了……            
  記者在瀋陽市於洪區寧官的一處民工房裏看到的情景觸目驚心。“大家有個規矩,酒、肉之類的詞不能説”民工們説。由於要不到工錢,這些農民白天到工地找鋼筋頭,賣錢買大米熬粥喝,去附近菜地找白菜葉子和蘿蔔纓子,用清水煮着吃。工地上有一個5個多月大的女嬰,孩子的母親沈文英向記者訴苦:“我跟着孩兒他爸來這打工,沒成想現在困住了。奶水不夠,我只能給小丫頭喂點粥。”
  “我們在工地拼命幹活,但平時在街上、公共汽車上,城裏人總要翻白眼,嫌我們臟。”湖北農民陳軍攢了一肚子怨氣:“我們憑勞動掙錢,也為這個城市創造財富,為什麼不能被平等對待呢?”記者採訪中結識的民工大都有和陳軍一樣的困惑,他們身上瀰漫着一種習慣於市民的疏遠、城市管理者的冷淡甚至粗暴的麻木情緒。
  瀋陽市勞動局副局長宋乃義介紹,全市目前按最保守的估計民工人數突破40萬,今後來城市打工的農民會越來越多。據了解,瀋陽幹建築活的民工平均月工資約600多元,一年凈收入5000元左右,還要養活農村的家人。如今,大量民工連得到這點微薄收入也成了“難事”──瀋陽拖欠民工工資的事件時有發生。湖北省孝昌縣的農民黃桂平告訴記者:“北方的建築工程每年年底基本上就不幹了,但我們從老闆那拿不到錢,不得不在城市呆上3、4個月,除了要錢啥事也不幹。時間一長,大夥吃住無着落,逼着我們在城市鬧事呀。”
  這幾年建築企業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層出不窮,習慣了“逆來順受”的農民工對此反映強烈。記者採訪時經常被民工們圍住,他們渲泄着各自的悲憤情緒。重慶市豐都縣農民秦光軍一直領着30多個農村親戚幹建築活兒。見過“大世面”的他向記者説出了心裏話:“總有人説民工在城市掙錢,回家蓋了樓房過好日子,但那是極少數。絕大部分人是在農村種地賠錢,沒法維持生活才出來打工的。都説農民和城市人比有土地可以保命,但我們拿不到工錢,不僅自己在城裏沒法活,而且保命的地也沒錢投入種不起了。不像城裏人失業了,政府還能出錢養活,我們不掙錢,一家老小可怎麼活?其實人被逼到這窮份上,不就是為了一張肚皮嗎!”
  記者在採訪時發現,民工們為了討回工資往往是盲目地四處上訪、告狀,但由於他們不了解政府職能分工,在一些政府部門受冷遇,甚至出現一些單位推諉的情況,使他們對政府部門失去信心。一些民工甚至認為政府&&城裏人欺負民工,産生恐懼和排斥心理。
  另據調查,民工大規模涌入城市已有10多年的歷史,不少民工的第二代已在城市出現。他們漸漸擺脫了當初因陌生和恐懼産生的逆來順受的綿羊性格。由於長期處於一種被欺負與壓制的狀態,其心裏還産生由極度自卑心理演化出的暴力反抗傾向,不相信法律和政府,形成一種以暴制暴的處世哲學。一些民工告訴記者,他們現在除了怕戴大蓋帽的外,誰都不怕,經常是個別民工受欺負會有一大幫民工相助,有時候連為害一方的黑惡勢力也不敢招惹他們。
  一些專家學者對目前城市“民工部落”存在的問題&&了憂慮,越來越多的農民涌入城市謀生已是必然,民工如果長期游離於城市管理體系之外,就極易成為“城市流民”,産生社會不穩定因素。

 
 農民工──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道風景  

建築工地隨處可見農民工身影
農民工保持一分樂觀的心態

  從小生活在城市的孩子們,可能很難真切地感受到,一個農村的孩子走出鄉土的艱難。走進城市討生活的莊稼人,是一群普普通通的打工者。火車站裏,他們身背鋪蓋卷茫然地環視;城市高樓大廈的建築工地上,他們忙碌地搭建腳手架;勞動密集的工業流水線上,他們每天機械地重復着單調的操作;貨運的碼頭上,他們緊張地搬運沉重的物品;大街小巷中,他們回收着生活的廢品;千萬個家庭裏,她們照料着城市人家的孩子;夜晚的地鐵裏,他們拖着疲憊的身軀並面對着投來的異樣目光……但這些人普普通通的生活,卻真實向世人昭示,他們已成為五彩斑斕的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道風景。
  最近幾年的統計結果均顯示出,我國農民進城流動的數量越來越大,2002年的統計結果是,目前有9400萬的農村人口在城市務工,並且這個數量還在以每年400-500萬人的速度增加,越是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農民工的數量越多。其中70%以上的農民工在縣級以上城市務工,30%左右集中在小城鎮。據調查,在我國建築業、製造業以及服務業中的餐飲、服務、家政、保安等行業,是農民工最集中的行業。這些地區和行業之所以會有這麼多的農民工,原因在於這些地區經濟增長比較快,新增的就業崗位比較多,這樣就給民工流入之後尋找就業機會創造了好的條件,另一方面就是這類行業的就業對於勞動者的素質要求總體來説比較低,沒有什麼特別的專門知識和專門技能的要求,它也適合剛剛從土地上轉移出來的農民去就業。所以從這個趨勢來看,越來越多的農民的流動,一定是會朝着經濟發達的地區,以及對於普通勞動力需求比較大的行業。
  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産業和城鎮的流動及就業,這是我們國家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對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結構調整、城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的繁榮影響深遠。社會各界對農民工的認識,從80年代到現在有很大的變化。在80年代出現"民工潮"的時候,城裏人表現出的是對民工的一種排斥,可是進入了90年代,人們開始注意到城裏人的生活是離不開民工了,比如説保姆回家了,餐飲業的服務員沒有了,城裏人覺得生活一下子混亂起來。近兩三年變化更為迅速,開始從理解轉化為同情,比如關心農民工的子女入學問題,關心農民工的受歧視問題,關心農民工的各項待遇、拖欠工資問題等等。
  近年來,城市農民工、外來工、流動人口已逐漸成為城市生活中的一分子,城市中的眾多基礎設施建設、城市中的眾多製造業、服務業工作大多是由這個群體完成的。雖然他們在城市中並不居於核心地位,客觀地説他們只是城市中的邊緣群體;但是,城市農民工、流動人口的問題,意義卻極為重大,它涉及到未來我國社會能否持續發展、經濟能否持續增長,社會能否長治久安。

                                      
 取消暫住證──農民工向真正成為城市公民邁出“萬里長征第一步”  

 

 

 

外來務工者只要填寫這樣一張登記表即可
取消暫住證後農民工向成為城市公民邁出第一步

  對久居大都市的城裏人而言,“暫住證”是一個陌生而又無關痛癢的詞彙,但是同在城市裏的農民工卻對其又恨又怕,因為暫住證是他們邁進城市時不得不用錢購買的“門票”。取消外來務工人員的暫住證以及相應的收費,瀋陽市“第一個吃螃蟹”的舉措一經對外宣布,立即引起全國人民的極大關注。
  瀋陽市公安局公開承諾,對外來人員進行“市民化管理、親情化服務、人性化執法”。今後,不分外來人員和本地人口,都是市民。任何人以公安名義向外來人員收取費用,進行盤查,甚而限制人身自由都將受到嚴厲懲罰。瀋陽市公安局為此專門發布了《關於外來人口申報居住登記》的通告,規定公安機關停止辦理《暫住證》,停止收取依附《暫住證》的各項收費,對外來人員實行依法申報居住登記制度。凡是沒有瀋陽市常住戶口且居住3日以上的外地來沈人員,均應按規定申報居住登記,申報居住登記免收一切費用。另外,出租房屋給外來人口的出租人,應當與承租房屋的外來人口到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等等。
  暫住證已存在數十年之久。我國沿海地區率先實行對外開放後,經濟發展需要大量的勞動力,在本地勞動力不足的情況下,不發達省份富餘的勞動力開始進入這些地區。但由於人口的激增,沿海地區各種違法犯罪及其他治安問題越來越突出。於是暫住證作為對外來人口進行規範化管理的一種措施應運而生。經過20多年的發展,無論是城裏人還是農村人,人們的觀念和意識都發生了很大變化,而且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實行,我國對居民身份管理初步實現了法制化、規範化。同時,整個社會的全面發展,促進了人口流動頻率加快、範圍擴大,這也要求我國在人口管理方面作出調整。一些專家認為取消暫住證有以下三個理由:
  一是暫住證制度的法律依據不合時宜。根據公安部制定的《暫住證申領辦法》,暫住證制度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而這個登記條例是1958年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其以嚴格控制人口流動為基本準則(特別是嚴格限制農民向城市遷移),目的是建立城鄉分離的二元戶籍制度,核心內容是把全國人口人為地劃分為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兩大主要類型,並實行有差別的社會福利待遇政策。
  二是暫住證制度與國際公約相悖。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是落實《世界人權宣言》的兩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公約,我國已經於1997年10月簽署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約》,1998年10月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其中《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合法處在一國領土內的每一個人在該領土內有權享受遷徙自由和選擇住所的自由"。暫住證制度顯然不符合公約的上述規定。
  三是暫住證制度違背法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暫住證制度卻將人分為三六九等,譬如北京將暫住證分為ABC三種。農民進城要辦暫住證,但城裏人到農村就不需要辦暫住證。
  瀋陽市在全國率先取消了暫住證管理制度,受到社會多方好評,但記者在與進城務工的農民接觸時發現,他們並沒有表現出太多的喜悅,因為對他們而言,比暫住證問題更重要的是他們如何在城市裏找到一份收入不錯且能最終掙到錢的工作。
  記者從瀋陽市公安局了解到,過去在向外來人口頒發暫住證時,還規定向每人每年徵收480元的管理費,僅這一項費用就需要來瀋陽務工的農民每年支付近2500萬元。瀋陽市取消暫住證,意味着政府管理部門每年“消失”了2000多萬元的收入,意味着其工作內容與方式的重大變更,但就城市流動人口自身而言,他們生活並沒有太多變化,因為以往申領暫住證並繳納相關費用僅佔全部流動人口的二成左右,取消收費並不意味着城市流動人口真正融入了城市生活,“取消”只是形式,關鍵是如何讓流動人口成為有別於城市常住人口但又能享受城市生活的一類全新群體,這需要國家和政府在制度設計上重新加以考慮。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取消暫住證只是讓農民工真正成為城市公民邁出的“萬里長征第一步”。

 
 農民工群體中出現“民工領袖”  

 

 

 

“民工頭”成為民工的代言人
民工手指被砸斷卻得不到醫治

  記者在與進城務工的農民兄弟接觸時發現,如今越來越多的農民涌入城市,他們與外界處於相對封閉的狀態,形成了游離於城市日常管理之外的“民工社會”。一些有能力的進城農民帶領着缺識少見的農民們在城市裏謀生,逐漸樹立自己的權威,成為民工群體的“利益代言人”。
  “經常到我們這反映要不到工錢的大都是一些‘民工頭兒’。”瀋陽市勞動局外來勞動力管理部負責人出語驚人。據了解,瀋陽市的外來務工人員近八成集中在建築業,建築業也就成了每年反映工錢問題最集中的行業。在遼寧省建設廳,記者弄清了出現在勞動部門的“民工頭”的真實面目。建設廳建管處的負責人透露,全省建築領域110萬從業人員中,農民工約佔三成,他們多是由一些有能力的人組織起來攬活幹,這些牽頭人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黑包工頭”。目前國家對建築業的勞務用工沒有明確管理辦法,地方的建設部門往往“以罰代管”,有些單位和個人寧願交罰款也要雇用這些便宜的“黑工”。
  記者調查發現,進城幹建築活的農民要不到工錢,並不是建設單位直接欠他們錢,而是帶領他們幹活的民工頭欠工錢。民工們反映,在他們的頭兒跟老闆要不來錢的情況下,才拉幫結夥去勞動部門告狀的。瀋陽市勞動局有關人士介紹,民工所反映的問題實質是包工頭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糾紛,他們在包工頭的帶領下到勞動部門,卻是以勞務糾紛的形式出現。在政府部門眼中,“黑包工頭”是一個兼有法人和自然人性質的“混合體”。一些民工告訴記者,這個“混合體”卻是他們的“財神”和“靠山”。在與外界封閉的民工圈子裏,包工頭是他們生活中有着絕對權威的“領袖人物”。
  已在瀋陽呆了10多年的湖北農民王金峰向記者描述了他所在的生活圈子:“現在人們一談起民工,總認為我們是一盤散沙,是烏合之眾。其實,經過10多年的發展,我們雖然一直在條件簡陋的工地上生活,但是我們也有自己的生活規律。以我為例,我手下有近百人,大夥都靠我到外面攬活幹。平時,我手底下的民工不輕易離開工地,有事都得和我請假。大夥很團結,有什麼事,我一張羅就全出力幫忙。這100多人跟我好幾年了,他們信得過我。”
  據了解,農民進城前還能由村幹部管着,但是到了城市就進入一個村幹部想管管不着、城裏人管不了的“不管”狀態。民工群體只通過包工頭與外界接觸,局外人很難了解其內部生存方式。“拉幫結夥”、“山頭林立”的現象很普遍,常常是各幹各的活,井水不犯河水。平時民工流動還要靠包工頭協調解決。遼寧省遠東房屋開發公司的負責人&&:“我們常年和民工打交道,如今建築業的民工發生了很大變化,組織性越來越強,絕對不是一般人想像中的那種分散混亂狀態,城市管理層應重新認識現在的民工問題。”
  記者在調查時發現,進入城市務工的農民大體上可分為三類:除擁有勞動力外一無所有型,以出賣勞動力為主附有少量資本型,不出賣勞動力靠資本投入為生型。這三類群體是金字塔式的結構,不斷由下向上演變,並且越向上人數越少。這種金字塔式的民工生存網絡已成為一種進城農民奮鬥與生存的模式。在瀋陽建築業內的大量民工均屬於第一種類型,而“黑包工頭”介於第二和第三種類型之間。
  “包工頭”管理數量龐大的民工隊伍往往有三種方式:一是感情控制。民工都來自農村,在瀋陽舉目無親,平時除了幹活外沒有多餘的活動,所以他們大多以同鄉為&&紐帶。二是金錢控制。所有的民工都是通過包工頭找活幹,包工頭手裏掌握着民工的全部工資,平時大夥除了得到一些吃喝零用錢外,只有到了工程結束時才能從包工頭那裏領到全部工資。三是暴力控制。建築領域的民工大都是青壯年農民,他們在包工頭的控制下形成一個類似幫會性質的組織,一旦有人違反了包工頭的意願,少不了皮肉之苦,直至被趕回農村老家。


 政府──改革現行管理體制積極介入“民工社會”  

政府改革管理體制才能根本改變農民工的生存狀況

  目前的情況是,一方面大量的外來人口(大多數是農民工)進入各個城市尋找工作,另一方面是已經進入城市務工接受了現代城市文明熏陶的一部分農民實際上已不可能再回農村。因此,政府在實施管理時可以考慮由流動就業管理向戶籍居民就業管理轉變,把專門針對外來人口的流動就業管理政策向居民就業服務並軌,允許外來人口按職業或者居住地入戶──這種轉變可以使城市發展規劃和社會各種公共服務規劃有效服務於全社會。
  政府部門應該從過去限制進城農民就業的角度轉變為對已經進了城的農民提供各種服務和方便,幫助他們就業,解決實際困難。比如現在農民最缺的是:第一,哪能夠就業,哪有什麼樣的就業機會,這類就業信息有沒有人負責向農民提供;第二,就業之後能不能保障農民的基本權益,例如工資能不能足額及時地拿到;第三,農民工所處的勞動環境、勞動條件,是不是符合國家規定和要求,以及他們一旦出現了公傷之後怎麼辦等等這類問題。
  瀋陽市和泰房地産開發公司負責人對民工管理工作談了自己的看法:“目前民工隊伍多是一些自發形成的以同鄉為紐帶的群體組織,但其本身有明顯的幫會色彩,是政府管理的‘真空地帶’。這樣一個數量巨大的群體不能不引起政府的重視。今後可以結合國家取消民工收費的契機,改變過去公安、勞動、工商等部門多頭管理、誰都管不全的局面,嘗試着由政府牽頭在民工隊伍中建立類似企業工會性質的行業協會,由行業協會管理民工,收集他們的意見與呼聲。一旦出現損害民工利益事件,以組織的形式出面為民工據理力爭,保護民工合法權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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