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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經濟適用房須審批
 
  新華網大連頻道 (2003-03-28 15:43) 來源:大連晚報
 

  新華網大連3月28日電 房地産開發商自行開發、自行登記、自行出售經濟適用房的做法將成為歷史。從2003年1月1日起,在我市購買經濟適用房者,必須持市安居辦出具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批單》到經濟適用房銷售單位購房,以保證經濟適用房真正銷售給市內4區有城鎮常住戶口的中低收入家庭。

  大連市房産管理局負責人昨日説,普通教師、普通工人、普通醫務人員、普通職員等,都屬於中低收入者,中低收入家庭的具體收入標準,將於近期&&。

  目前,我市由政府調控價格的微利普通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幾乎全部集中在錦繡、泡崖兩大居住區內。其中開發建設的住宅,享受了政府給予的免交土地出讓金等優惠政策。

  2003年,我市將在兩個居住區內建成40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其中錦繡10萬平方米、泡崖30萬平方米;2004年以後,每年計劃建設40萬~50萬平方米,選址工作正在進行中。 有關人士提醒説,對錦繡、泡崖居住區銷售的住宅,以2002年12月31日為界限(含31日),此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無論有無審批單,都可辦理産權證書;從2003年1月1日起,所有購買這兩個居住區內住宅(公建和別墅除外)的市民,必須持購買經濟適用房審批單才可以到房屋交易所、登記發證中心等辦證部門辦理産權證書,沒有審批單就拿不到産權證書。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市民,須持戶口簿和單位介紹信或收入證明到市安居辦即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窗口辦理購房審批手續
。 (完)首席記者 : 張曉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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