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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産誠信,要多少年一“輪迴”?
 
  新華網大連頻道 (2003-03-28 15:30) 來源:大連晚報
 

  新華網大連3月28日電 今年中消協把“315”主題定為“營造放心的消費環境”,時光倒退至1987年,當年的“315”主題為“講誠信、反欺詐”。時隔16年,“誠信”再次成為時代的弄潮兒,我們可以把“誠信”比作“果”,那麼,是什麼“因”誘使“誠信”再出“江湖”,紅遍大江南北呢?據大連市消協統計,房地産投訴量已經佔到總投訴量的三分之一,這種情況在全國範圍內也驚人地相似,十幾年後,房地産行業還是面臨着誠信問題,而且問題越來越嚴重。2003年,大連62家房地産企業參與“誠信”評選,我們也在暗暗祈禱着,希望這次“誠信”搞得徹徹底底,不要再讓不誠信的舉動困擾着消費者。然而,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説,多少房地産企業是誠信的呢?房地産界到底何時會消滅“不誠信”?再過十年二十年,“不誠信”還會“復辟”嗎?

  ■放心購房靠誰來維持

  這是一個擺在現實的問題,一個誠信、安全的購房環境,靠什麼來維持?是靠立法、法院判決、行業自律還是新聞媒體呢?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大連一位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聽信售樓小姐的鼓動,把一生的積蓄全部買了房子,可在入住時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面積有短缺,他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這種入住糾紛在房地産投訴中大量存在着,有人找到新聞媒體,對開發商進行曝光;有人走進法院,打起了“持久戰”;有人聯合其他購房者,到有關部門“上訪”。這其中確實有勝利者,可為此付出的精力也傷害了購房者。

  有一段時間,請律師購房成為時尚之舉,律師畢竟比普通購房者有經驗,往往一到購房現場就可以挑出合同中的毛病。你可以説開發商不誠信,但是你有可能無法拒絕房子對你的誘惑力。

  一位多年給大連房地産商做法律顧問的律師對記者説,購房者永遠是弱者,即使你請了律師陪購,但是當你真正相中一套住房,你就算知道是陷阱你也得買,因為你不買別人也會買,你會喪失住在這裡的機會。當然,如果你買完後又出現了糾紛,後果只能是你自己承擔,因為是你自己簽的合同,白紙黑字呀! 大連房地産界曾經推出品牌的概念,業內普遍認為造就房地産品牌必須走誠信之路,但是一系列的投訴表明,即使是在大連最知名的房地産品牌企業,也會犯下不誠信的錯誤。這會受到來自行業內或是有關部門的處罰嗎?答案是:沒有。購房者只能通過上法院起訴去解決,接受那幾個月甚至幾年的心理與身體的折磨。

  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在信息不對稱的房地産界,作為弱勢群體的普通購房者要在誠信、放心的環境中消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開發商即使是“不誠信”了,其付出的“成本”也非常低,也許幾年十幾年後,我們還得去研究面對誠信問題。

  ■放心消費,多方營造

  房地産開發越來越熱,購房者可挑選的樓盤也越來越多,一些開發商也抱怨:我們同樣也會遇到不誠信的對待。 記者曾聽到一位開發商的訴苦,説是一個剛交完定金的購房者回家後就後悔了,第二天便到售樓處要求退錢,你不答應他就鬧,整天來軟磨硬泡。按照法律規定,一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購房者其實也是心知肚明,這時也會有些不誠信的購房者希望借助別人的同情來達到自私的目的。 有些開發商在售房時可能會承諾如果房屋有質量問題將承擔賠款的責任,有些購房者可能會利用開發商的承諾,故意或是過失地造成房屋的滲漏或是墻體損壞,來不正當地向開發商要賠款。

  現在的開發商,不僅僅是買地、賣房子那麼簡單,他們要把一個小區、一幢房子蓋起來,要曆盡千辛萬苦,一系列手續的審批、簽字、蓋章常讓人來回忙活,開發成本與實際成本差距很大,這其中夾雜着許多的難言之隱。這些客觀原因消費者不一定了解,因此銷售服務中會産生糾紛。對住宅産業發展有一個誠信、放心的管理環境,是許多開發商的願望。

  因此,要營造一個誠信、放心的消費環境,消費者、開發商、政府有關部門都要首先有一種誠信的思想。16年一個“輪迴”,暴露出房地産交易中不少的新問題,也許這樣的“輪迴”今後還會出現,但是在國家法律逐漸健全、誠信觀念逐步樹立的形勢下,“誠信的消費環境”很快就會在你我的身邊出現 。(完)記者 : 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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