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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出不踐:既違合同更非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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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大連頻道 (2003-03-28 15:30) |
來源:大連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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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大連3月28日電 言出必踐,這本來是做人、做事一個最基本的準則。但是,在市場競爭條件下,個別商家或者企業在這方面跟消費者大肆討價還價。這就使得人們有理由對我們生活的消費環境是否都那麼讓人信賴産生憂慮。
前不久,我市一家房屋開發公司公開向購房者承諾:若購房面積短缺,缺一賠五。然而,當消費者王先生在該公司購買商品房,併發現面積少了1.5平方米而向其索賠時,竟遭到拒絕。
2002年3月,消費者王先生與這家房屋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售合同,以每平方米2400元的價格購買了沙河口區某處1套兩室一廳、合同上標明面積為80平方米的住房。去年5月末,王先生把所購住房的産權證辦完時,發現該房産權證上標明:經市房屋測繪中心測量,房屋實際面積為78.5平方米,比售房合同中的面積少了1.5平方米。王先生於是在6月5日找到該公司,要求公司兌現向購房者的缺一賠五承諾,給付他1.8萬元的賠償金。但該公司卻以種種理由拒不賠付。無奈,王先生在6月8日到沙河口區消協投訴。
消協調查核實了消費者所投訴的情況後認為:該公司承諾的“缺一賠五”同商業企業承諾的“假一罰十”,其性質是相同的,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懸賞廣告。在懸賞廣告沒有被有效撤銷情況下,懸賞人就必須實現其要約所確定的給付報酬的義務。因此,該公司應該履行賠償義務,否則,就是欺詐行為。最終,經消協調解,該公司按承諾對王先生進行了賠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