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下放調整59項行政職權事項
2021-10-22 08:42:06 星期五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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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政府印發《關于取消下放調整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取消下放調整行政許可等職權事項59項。

  本次取消下放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中,對“鉻化合物生産建設項目審批”等25項事項取消,對“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1項事項下放,對“鐵礦礦山、有色礦山、稀土深加工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等26項事項調整至省直相關部門行使職權,對“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處罰”等3項事項因法律法規增加行政職權事項,對“縣級廣播電臺、電視臺變更臺名、節目設置范圍或節目套數審批”等4項事項承接國家下放職權。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取消下放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對取消的行政職權,不得以任何方式繼續行使,同時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下放的行政職權,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銜接,確保協同、配套,並加強對市、縣(市、區)政府部門相關人員的指導培訓和技術支援,確保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實;對調整管理方式的事項,要簡化辦事環節,提高行政效率;對新增的行政職權,相關部門要及時編制公開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精簡申請要件,壓縮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記者趙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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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關溪涓
遼寧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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