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眾“需求清單”轉化為“滿意清單”
萍鄉85處電子警察設備“下崗”
7月26日,萍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通告:自8月1日起,停用50處違停抓拍電子警察設備。通告一經公布,贏得當地市民廣泛讚譽。這是該市以民心為導向,推動相關職能部門不斷把群眾“需求清單”轉化為“滿意清單”的一個生動縮影。
記者了解到,針對電子警察設備設置不科學問題,萍鄉在全市範圍開展了現場勘查與數據分析論證,綜合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預防情況,在不妨礙交通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對全市電子警察設備進行全面規範,目前已關停了85處電子警察設備。
近年來,萍鄉市交警部門運用電子警察設備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動機動車主文明駕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隨着“電子眼”的廣泛運用,其設置的科學性日益成為市民關注的焦點。萍鄉市紀委監委在日常監督中發現,群眾對部分點位電子警察設備設置不科學、交通標線污損易造成無意違章等問題反映較為強烈。
民有所呼,政有所應。萍鄉市堅持從群眾需求入手,強力推進整改治理。當地紀委監委向公安部門下發了《交辦函》,對電子警察設備設置不科學、交通標線污損易造成無意違章問題進行點題交辦,將其作為整改治理突出問題、辦好民生實事的重點任務加強督辦,並聯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採取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座談了解等方式,對整改落實情況開展檢查,通過舉一反三,全面查擺整治。
針對交通標線污損易造成無意違章問題,萍鄉市有關部門立行立改,對2000余平方米污損的交通標線翻新劃補,對輕微壓線且未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交通違法行為免於罰款。在此基礎上,該市交警部門還建立並嚴格落實“輕微違法行為不罰和首違不罰”機制,對輕微違法行為以批評教育為主,讓交通執法更人性化。比如非嚴管路段10分鐘內的違停車輛,對駕駛員只教育提醒不處罰。(記者劉啟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