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1年受理各類知識産權案件5177件
江西推進數字經濟知識産權“全鏈條”司法保護
4月26日,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知識産權宣傳周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法院2021年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總體情況,發布《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知識産權審判工作為數字經濟做優做強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及全省法院數字經濟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記者了解到,2021年,全省法院知識産權案件數量持續快速增長,全年共受理各類知識産權案件5177件,審結4826件,受案數與2020年相比,增長43%。
同時,受理的新技術、新業態、新類型糾紛不斷增多。在新收案中,發明及實用新型專利案138件、外觀設計專利案542件、著作權案1434件、商標案2307件、不正當競爭案80件;審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一審案件78件,審理假冒註冊商標罪一審案件53件。
為破解知識産權案賠償低、舉證難問題,全省法院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加大對惡意侵權等行為的懲戒力度;積極採信權利人運用區塊鏈技術提交的電子證據,防止權利人“贏了官司輸了市場”。
作為我省首部從司法角度保護數字經濟知識産權的實施意見,該意見提出了13項服務與保障舉措,對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雲計算、5G移動通信技術、網絡安全等數字經濟知識産權實行“全鏈條”司法保護。
《意見》提出,要把保護數字文創作為助力提升贛鄱文化影響力的重要抓手,依法審理涉及網絡游戲的著作權糾紛案件,促進網絡游戲産業健康發展;要支持企業依法依規運用消費大數據,一般情況下,經營者基於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收集、使用個人數據的,對其合法控制的大數據經分析處理後形成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數據産品,享有相應的財産性權益,結合案件情況給予具體的知識産權保護;要加強對&&企業壟斷的司法規制,依法嚴懲&&強制“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破壞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記者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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