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第三個“大氣十條”&&

  我省力爭2025年PM2.5濃度總體達標

  9月24日上午,省生態環境廳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新聞發布會,宣貫《江蘇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並通報近期空氣質量情況。2013年至2023年,全省PM2.5濃度由7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3微克/立方米,PM2.5下降了55%,2021年以來,PM2.5濃度連續3年以省為單位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全省重污染天大幅減少。

  每年創建綠色工廠40家、綠色園區2個

  據了解,今年7月,省政府印發《江蘇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這是江蘇省繼2014年《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年《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之後發布的第三個“大氣十條”,為江蘇省空氣質量改善指明方向。

  《實施方案》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江蘇省PM2.5濃度總體達標,即以省為單位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各設區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完成國家下達的減排目標。

  《實施方案》明確,要落實控增量、優存量“兩項舉措”,促進産業綠色低碳升級。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落實“兩高”項目管理目錄、産能置換相關規定,大幅減少獨立燒結、球團和熱軋等企業及工序。促進産業綠色低碳升級。中小型傳統製造企業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氣産業集群發展規劃,嚴格項目審批,嚴防污染下鄉。每年創建綠色工廠40家、綠色園區2個。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20%左右

  要強化控煤炭、降能耗、增綠電“三大任務”,加快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充分發揮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産電廠的供熱能力,對其供熱半徑30公里範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進行關停或整合。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鼓勵發電向高效、清潔機組傾斜,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下降5%左右。此外,持續降低重點領域能耗強度。未達到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進度要求的地區,在節能審查等環節對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在建項目能效水平力爭全面達到標杆水平。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20%左右,電能佔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5%左右。

  持續聚焦貨物運輸結構、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源、油品“四大領域”,大力推動交通領域綠色低碳轉型。以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和港口等為重點,持續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優先採用鐵路、水路運輸,短距離運輸優先採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船。到2025年,鐵路集裝箱多式聯運量年均增長1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鐵礦石、焦炭等清潔運輸(含新能源車)比例力爭達80%。此外,加快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輕型環衛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同時,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鼓勵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港口、機場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採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佔比達90%以上。建立聯合監管機制。督促油品碼頭、油船依法依規安裝、使用油氣回收設施。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系統專項檢查。

  2025年江蘇各設區市PM2.5濃度力爭比2020年下降10%

  發布會上還介紹了今年全省空氣質量狀況。從2013年到2023年,江蘇省優良天數比率從60.3%上升至79.6%,上升19.3個百分點;SO_2、NO_2、PM10、CO等指標濃度均大幅下降;O_3濃度從139微克/立方米上升到169微克/立方米,上升21.6%,O_3超標天數佔總超標天數的比例已達60%以上。由此可以看出,以PM2.5和O_3為代表的複合污染成為制約江蘇省空氣改善的關鍵因素。

  隨着江蘇空氣質量不斷改善,“黃泥天”消失了,“灰霾天”明顯變少,“水晶藍”越來越多,2013年平均能見度為11公里,2023年增加到17公里,增幅達54.5%。

  今年1—8月,江蘇省PM2.5濃度33.0微克/立方米;PM10濃度51微克/立方米;NO_2濃度24微克/立方米;SO_2濃度7微克/立方米;O_38小時第90百分位濃度173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77.6%。面對不利因素,全省上下全力以赴奮力攻堅,一微克一微克地摳,PM2.5濃度3—6月連續4個月實現同比改善,7、8月基本持平,穩住了空氣質量改善的成效。(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