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劉浩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3年6月26日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劉浩辭去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並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 命 名 單

  (2023年6月26日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高華峰為泰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 命 名 單

  (2023年6月26日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許飛為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季江敏為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 免 名 單

  (2023年6月26日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李超為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陳成為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沙建國的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