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5年12月31日泰興市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劉海平為泰興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挂職);
任命鮑玦侖為泰興市水務局局長;
免去陳榮軍的泰興市水務局局長職務。
泰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5年12月31日泰興市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唐國虎為泰興市人大常委會延令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命李軍為泰興市人大常委會姚王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劉世國的泰興市人大常委會姚王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泰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命名單
(2025年12月31日泰興市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陸小濤為泰興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泰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5年12月31日泰興市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朱菲為泰興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吉飛的泰興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泰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朱華辭去
泰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2025年12月31日泰興市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泰興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朱華辭去泰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並報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泰州市人大常委會批准。
泰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陸小濤代理
泰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2025年12月31日泰興市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泰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陸小濤代理泰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並報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和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