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

 

  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高長明等辭去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5年12月31日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高長明、許明、束余聲辭去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

 

 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5年12月31日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嵐峰為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雍有瑜為揚州市人大常委會民宗僑&外工作委員會主任;

  晁雨為揚州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高長明的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許明的揚州市人大常委會民宗僑&外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5年12月31日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朱莉莉為揚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胡彩雲為揚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局長;

  郭佳為揚州市審計局局長。

  決定免去:

  雍有瑜的揚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陳玲春的揚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局長職務;

  周春山的揚州市審計局局長職務。

 

  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5年12月31日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劉興剛為揚州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趙志宏的揚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5年12月31日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陶健為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袁偉為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庭長,免去其立案庭庭長職務;

  石立為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焦立穎為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魏繼霞為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喬文進的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呂士傑的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畢維明的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朱朝陽的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梁星菊的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5年12月31日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免去:

  蔡淑園的揚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張筱鴻的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