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12月31日電(虞啟忠)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為深入貫徹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12月31日發布一批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典型案例,通過司法裁判引導市場規範運行,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堅實法治支撐。

  此次發布的案例涵蓋金融、醫療、文創、工程、自媒體、中小企業賬款、企業重整等多個領域,體現了江蘇法院在平等保護民營經濟、規範市場秩序、助力新質生産力發展方面的司法實踐。

  規制“息轉費” 減輕企業融資負擔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某銀行在發放貸款後,以“服務費”名義收取企業1500萬元,但未提供實質服務。法院經審查認定該費用屬於變相利息,裁判明確金融機構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捆綁收費,服務收費必須質價相符。該判決有助於規範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破除保險條款歧視 保障民營醫院平等地位

  某保險公司在醫療險合同中限定被保險人只能在公立醫院就醫,排除民營醫院。法院認為該格式條款不合理地限制了患者選擇權,亦構成對民營醫院的隱性歧視,依法認定條款無效,判決保險公司對患者在民營醫院的合理治療費用承擔賠付責任。裁判體現了對各類所有制醫療機構一視同仁的司法態度。

  嚴懲短視頻侵權 保護文創企業知識産權

  某短視頻平台在熱播劇《狂飆》播出期間,大量傳播切條、搬運視頻,法院認定平台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構成侵權。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法院綜合考慮作品知名度、侵權規模等因素,在法定賠償額上限之上判賠3000萬元,彰顯了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力度。

  先行判決加速工程款兌現 破解合同履行僵局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雙方對部分工程款存在爭議,且鑒定周期較長。法院運用先行判決制度,率先對無爭議的4100萬元工程款作出裁決,保障了施工單位及時收回款項,也維護了農民工工資支付等切身利益,實現了糾紛分段化解、權益快速保障。

 自媒體發布失實信息 承擔侵害企業名譽責任

  一名自媒體人發布某建材公司“偷工減料”等不實文章,導致該公司合作受損。法院認定其內容嚴重失實,超出合理評論範圍,構成名譽侵權,判決其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該案明確了自媒體言論的法律邊界,有利於營造清朗網絡空間,穩定企業市場預期。

  認定“背靠背”付款條款無效 維護中小企業賬款權益

  某大型企業在服務合同中約定“待建設方付款後支付”中小企業服務費,法院認定該條款將經營風險轉嫁給中小企業,違反《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規定,判決大型企業直接支付欠款。裁判有力破解中小企業“收款難”問題,促進形成公平交易秩序。

 破産重整挽救新質生産力企業 助力綠色産業發展

  一家擁有廢舊動力電池再生利用資質的科技型企業陷入債務危機,法院通過“預重整+重整”程序,保留其稀缺資質和核心資産,引入投資人實現重生。該案體現了破産審判在挽救有價值企業、服務新質生産力發展方面的積極功能,助力産業鏈補鏈強鏈。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是江蘇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縮影。江蘇各級法院將繼續堅持依法平等保護,規範市場秩序,激發創新活力,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