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 定 任 免 名 單

(2025年12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張宇同志為常州市商務局局長,免去其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職務;

  任命鄒源同志為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

  免去韓雪琴同志的常州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 免 名 單

(2025年12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何海平同志為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任命賀東俊同志為常州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命吳卿同志為常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任命劉洋同志為常州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丁建偉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免去徐萍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王迪同志為常州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丁洪明同志的常州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顧濱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王佳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任命吳立春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速裁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王偉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施婷婷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民事審判第三庭(知識産權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鄭儀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姜旭陽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知識産權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任命金曄茹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免去其執行裁判庭庭長職務;

  任命丁飛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鄭麗艷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判庭庭長;

  任命時堅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綜合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袁海燕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第四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郭敏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免去其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劉紅霞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徐潔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李梅琼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免去其少年和家事綜合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劉穎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顧董娜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任命王玲、賈夢姣、童旻雯同志為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陳晨同志為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吳向方同志的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陸軍同志的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免去張福榮同志的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速裁審判庭庭長職務;

  免去趙德升同志的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李東同志為常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免去其常州市天目湖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