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醫藥高新區紀檢監察工委(高港區紀委監委)對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審委會原委員、民事審判庭原庭長、原四級高級法官周樹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樹平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泰州市高港區第六屆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免去周樹平的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經泰州醫藥高新區紀檢監察工委會議、高港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周樹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