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
泰州海陵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
第二十四次會議
表決通過相關人事任免案
決定任命
劉冰同志為泰州市海陵區商務局局長。
任命
袁克林同志為泰州市海陵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馬俊同志為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決定免去
施慶同志泰州市海陵區商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
袁愷寧同志泰州市海陵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決定接受
陸榮辭去泰州市海陵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8月5日
泰州海陵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
第二十四次會議
表決通過相關人事任免案
決定任命
劉冰同志為泰州市海陵區商務局局長。
任命
袁克林同志為泰州市海陵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馬俊同志為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決定免去
施慶同志泰州市海陵區商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
袁愷寧同志泰州市海陵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決定接受
陸榮辭去泰州市海陵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