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

泰州海陵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

第二十四次會議

表決通過相關人事任免案

 

  決定任命

  劉冰同志為泰州市海陵區商務局局長。

  任命

  袁克林同志為泰州市海陵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馬俊同志為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決定免去

  施慶同志泰州市海陵區商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

  袁愷寧同志泰州市海陵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決定接受

  陸榮辭去泰州市海陵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