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15日國際家庭日被賦予新內涵——自2022年1月1日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將國際家庭日所在周設立為全國家庭教育宣傳周。這部填補我國專項立法空白的重要法典,標誌着家庭教育實現了從傳統“家事”向現代“國事”的跨越式升級。隨着法規的實施,全國父母正式邁入科學化、規範化的家庭教育新階段,開啟了"依法帶娃"的法治化育兒新紀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尊重其參與相關家庭事務和發表意見的權利,合理運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親自養育,加強親子陪伴;
(二)共同參與,發揮父母雙方的作用;
(三)相機而教,寓教於日常生活之中;
(四)潛移默化,言傳與身教相結合;
(五)嚴慈相濟,關心愛護與嚴格要求並重;
(六)尊重差異,根據年齡和個性特點進行科學引導;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勵;
(八)相互促進,父母與子女共同成長;
(九)其他有益於未成年人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方式方法。(李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