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村房屋質量安全管理,加快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等5部門聯合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5部門關於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並結合江蘇實際提出要求。記者獲悉,江蘇要求各地實事求是優化制定農房建設管理政策,在保證安全、符合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放寬建築層數限制和高度控制,激發農民自主改善居住條件的積極性。

  江蘇要求各地築牢安全底線,提高農房本質安全水平,常態化開展農房特別是對用作經營、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和違規改擴建等重點農房安全隱患巡查整治。各地要嚴格變更用途的農房使用安全管理和農房改擴建管理,將農村住宅用作經營、公共服務和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要積極借鑒傳統鄉村營建智慧,注重傳統建築文化與現代技藝的有機融合,推廣應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推動綠色農房建設,避免農房外立面過度“塗脂抹粉”和盲目“刷白”等形象工程。

  江蘇要求各地健全農房長效管理機制,加強農村宅基地規範管理,探索閒置農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依規盤活利用,用於發展民宿、創客空間等適宜産業,增加村集體和農民財産性收入。各地需統籌建立農房建設聯審聯辦制度,依法依規開展農房用地、規劃等行政審批,加強農房建設過程管理,強化對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違規使用等行為監督查處,做好不動産登記服務。同時,要用好房屋安全數字化監管信息系統和農房建設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打通數據壁壘,簡化審批事項和審批流程,推動實現農房建設管理“一網通辦”。(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