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省四市攜手保護淮海戰役紅色資源
跨省立法,共護紅色根脈
《徐州市淮海戰役紅色文化資源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日前進入徐州市人大常委會二審。這是江蘇徐州,河南商丘,安徽淮北、宿州四地首次區域協同立法,攜手共護淮海戰役紅色資源。
“要把紅色資源利用好、紅色傳統發揚好、紅色基因傳承好,立法保護是第一步。”徐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莊志剛説,紅色資源保護是所有城市共同的課題,亟需以法治力量為淮海戰役遺址遺存的保護、管理、傳承、利用提供統一的制度保障。
淮海戰役是解放戰爭中具有決定意義的三大戰役之一,其革命遺跡密布蘇皖豫,紅色故事更是傳唱已久。徐州積極&&商丘、淮北、宿州,提出將現有的保護措施、經驗上升為法規制度。很快,兄弟城市都作出積極回應。
跨省立法,其實並不簡單。“各地管理層次、部門都有所差異,遺址遺存保護現狀也不均衡,行政區域壁壘很難打破。”徐州市司法局副局長高正文坦言,各方經多次磋商,將“能保盡保”“推進整體性保護”等“最大公約數”轉化為單獨立法,在管理機制、保護措施、傳承利用等核心條款上保持一致。
為了共同的目標,四地統一步調:同步立項、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審議、同步實施。一年多來,四地開展5次跨區域聯合行動,考察掌握各城市淮海戰役紅色資源保護的現狀,對法規草案審查修改進行座談論證,圍繞立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開展協商。
“四地緊密通聯,立法流程完全同步,每個環節上大家充分交換意見。”安徽省淮北市司法局立法處四級調研員尹曉蕊深有感觸地説。在兩地同時審查修改《條例(草案)》時,尹曉蕊參與了徐州市司法局組織的立法協調會,就立法技術和制度考量等細節充分溝通。
保護誰,是這次立法工作的核心。“為了弄清楚保護對象,我們聽了很多淮海戰役中的故事。”高正文告訴記者,在審查修改中,大家了解了十勇士肩扛木梯助部隊渡河、民工唐和恩輾轉3省88個地區支前的故事……全面梳理淮海戰役“紅色家底”後,大家從法制層面界定紅色資源具體範圍、類型和保護措施,將紅色資源分為不可移動、可移動和非物質文化資源,並建立淮海戰役紅色資源名錄,明確保護責任人。
“確定立法保護對象時,我的腦海中一遍遍浮現淮海戰役有關經典作品影像。”徐州市司法局立法處副處長王圓圓介紹,她印象最深刻的是,中國戲劇梅花獎得主、江蘇梆子劇院院長燕凌創作大型梆子戲《母親》,用地方戲演繹這場偉大的勝利。這樣優秀的作品,必須得到法律保護。為此,《條例(草案)》第三條第三款明確將“英雄模範人物和集體的形象、事跡以及具有重要影響的文藝作品、口述記憶、紅色地名等非物質紅色文化資源”納入保護範圍。
協同立法,既步調一致,又突出區域特色。《條例(草案)》中增設“建立淮海戰役烈士名錄管理機制”的條款,明確由淮海戰役烈士紀念塔管理機構負責烈士信息查詢和增補工作。
“這一條款來自許多感人至深的尋親故事。”淮海戰役烈士紀念塔管理中心副主任周永傑告訴記者,4年前,在淮海戰役烈士紀念塔英名墻前,淮海戰役烈士遺屬閆振禮怎麼也找不到父親閆守信的名字,這成了他的一塊“心病”。在查證烈士身份後,工作人員進行了補刻,最終“閆守信”3個字被永久地刻印在英名墻上,供世人紀念。
“讓烈士歸隊,將成為法規賦予我們的神聖職責。”淮海戰役烈士紀念塔管理中心主任賈萍感慨良多。2001年至今,淮海戰役烈士紀念塔管理中心通過編撰淮海戰役親歷者口述史、為烈士尋親等工作,共增補321位烈士的英名。
記者注意到,在近兩年的長三角地區司法廳(局)長座談會上,協同立法作為重要議題屢屢受到關注。省司法廳副廳長顧愛平介紹,江蘇與兄弟省市一道改進和完善區域協同立法工作程序和機制,加快長三角區域協同立法實質化進程,推動&&《江蘇省推進長三角區域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一卡通規定》《江蘇省促進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高質量發展條例》《江蘇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成果詮釋了區域協同立法的實踐價值。
聯合調研組(調研組成員:新華日報社記者 倪方方 省司法廳 侍軍寧 李偉 邢媛媛)
專家點評>>>
王太高(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作為一種創新性的地方立法實踐,區域協同立法是解決跨區域治理難題、推動區域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新型法治工具,為新修訂的立法法確認。與已有的區域協同立法關注生態環境、流域保護、行政執法等不同,徐州、商丘、淮北、宿州等四市開展的淮海戰役紅色資源保護協同立法,以淮海戰役這一重大歷史事件為主題,通過統一淮海戰役紅色資源的界定標準和範圍,實現管理機制、保護措施、傳承利用等規範的一致,有助於推動淮海戰役紅色資源的整體性保護,發揮淮海戰役紅色資源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引領作用。與此同時,該立法對深化區域協同立法,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