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通持續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

  “民告官”,不但告得了還能告得贏

  “我一直有個心願,就是帶着家人到南通法院,當面向法官們説一句感謝。”河南省駐馬店市的尚俊俊,曾是“五次被結婚”的受害者。在和男友領結婚證時,她卻被告知已在多地“登記結婚”了五次。

  “婚結不成,還背上了騙婚的名聲,當時既氣憤又委屈,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淚。”8月19日,記者撥通了尚俊俊的電話。談及當時的遭遇,她仍心有餘悸。為了撤銷錯誤的結婚登記,她不得不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之間奔波維權,卻屢屢碰壁。直到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判決,她背負的“別人的錯誤”才得以糾正。

  曾經,“民告官”被視為最難的訴訟。行政審判實踐中,出現了上訴率高、申請再審率高、實體裁判率低、老百姓勝訴率低的“兩高兩低”現象。

  如何讓“民告官”不再難?早在2013年,南通在省內率先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改革試點工作,將轄區內原9家基層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管轄權,調整為3家基層法院相對集中管轄。2018年7月1日起,改革的步子進一步邁大——全市基層法院管轄的行政案件(除環境資源類、非訴執行外)全部集中由開發區法院一家管轄。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任智峰記得,改革之初,連配齊法官都很困難,原因也很簡單——行政審判難,不易出成績,法官一般不願在行政庭幹,“庭裏要麼老同志多,要麼有能幹的年輕法官,既審行政案件,又要辦民事案件。”

  從事行政審判10餘年,開發區法院行政庭法官齊海生有着切身感受,“為什麼説行政審判難?因為行政法律規範浩瀚如海,涉及的每個行業都有相應的行政管理規範,一旦找錯、漏掉,或者規定修改了沒有掌握,審理就容易出問題。”

  改革前困擾法官的,還有與行政案件如影隨形的“打招呼”“托關係”。擺脫屬地黨委政府對行政審判工作的不當干預,正是集中管轄改革的一大初衷。改革後,行政法官們的明顯感受是:行政審判的外部干擾變少了。2018年7月至今年7月,開發區法院共新收一審行政訴訟案件8762件,審結8459件,結案率達96.5%;一審判決行政機關敗訴873件,一審行政機關敗訴率達10.32%。

  “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別的案件都這麼辦的”……接手尚俊俊“五次被結婚”案件時,開發區法院行政庭庭長王錦輝的腦海中曾閃現過這些念頭。“可如果我簡單一判了之,尚俊俊怎麼辦?為什麼要讓她被‘別人的錯誤’影響一生?”設身處地、換位思考,王錦輝沒有就案辦案,而是從寬把握起訴條件,從嚴評價行政行為,判決確認縣民政局的婚姻登記無效,並責令其刪除錯誤的婚姻登記信息。此後,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指導意見,合力根治冒名婚姻登記問題。

  “以前,群眾有擔心:法院和政府‘一個鼻孔出氣’,一些當事人帶着對立情緒來法院,一直吵到庭審;如今,一些當事人會在庭上直接説:‘你這個法官我知道,你很公正,有你在,老百姓跟政府打官司能贏!’”老百姓對法官的態度轉變,讓齊海生感觸最深,“老百姓到法院來,要的其實就是一個公平。”

  通過集中管轄,開發區法院行政法官年人均結案達140余件。“我們不唯數據論,就是通過實打實地把一件件案件辦好,把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真正樹立起來。”任智峰説,在大量“刷題”的基礎之上,行政法官不僅積累了豐富的審判經驗,也更勇於探索新的司法裁判規則,先後打造了“餓了麼”&&工傷認定案、滴滴網約車司機行政處罰案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國有影響力的精品案例,更好地監督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改革進入深水區,難題還在不斷涌現——

  難在一些老百姓想“告官”卻不會“告官”,既説不清事由,也寫不清訴求;

  難在一些行政機關負責人形式出庭,只出庭不出聲,不解決實際問題;

  難在一些行政機關主動糾錯意識不強,寧願等着“法院判”,也不願意“主動改”;

  ……

  跟着矛盾走,奔着問題去。

  解決“官民”實力懸殊、訴訟能力不對等的問題,率先推行行政訴訟法律援助,並研發“行政訴訟e法援”&&,為老百姓提供免費專業援助。截至目前,已實施法律援助822件,惠及近千人。

  打破行政機關“等着判”的思維定式,在全國率先探索體系化的行政行為自我糾正制度,制度經驗被《江蘇省行政程序條例》吸收。實施以來,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在訴訟中自我糾正370件案件,實質性化解了一批“骨頭案”“群體案”。

  推動行政訴訟“告官見官”成常態、負責人“出庭出聲”成常態,要求出庭負責人必須對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提出具體方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99.41%。

  ……

  創新舉措頻出,折射理念之變——“司法的目的,絕不是簡單地將行政糾紛一判了之,而是要把老百姓跟政府的矛盾真正化解掉,把問題真正解決掉。”在任智峰看來,少發案或不發案才是最佳的司法狀態,也是最佳的行政狀態。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行政案件級別管轄、集中管轄、異地管轄改革。南通開發區法院也在謀劃下一步的改革思路:除了能判、敢判,法院還應多做些什麼?

  如何繼續挖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效能?如何轉變司法理念,推動法官轉變“坐堂問案”方式,向前延伸行政審判職能?……面對一個個新問題,一些新舉措已在緊鑼密鼓地籌劃實施中。

  比如,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正在探索建立出庭應訴評價機制,把實質化解行政爭議作為重要目標,促使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彩。

  再比如,抓前端、治未病,提升行政爭議調處中心和“行政爭議在線調處&&”運行實效,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有效推動行政糾紛源頭化解。

  “我們將繼續‘一錘接着一錘敲’,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同時,更加注重行政爭議的實質化解,讓行政審判更加便民惠民利民,把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實到行政審判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任智峰説。(顧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