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支持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7月1日,常州市醫保部門&&《關於發布常州市2024年度女職工生育一次性營養補助費計發標準的通知》,調整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即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期間,補助費計發標準由2635元提高至2697元。

  生育一次性營養補助費標準為全市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人員年平均工資的2%,調整時間為每年7月。職工生育或者妊娠滿7個月引産的,發給一次性營養補助;職工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10個月後,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常州市參加生育保險以及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女職工,符合規定生育或妊娠滿7個月引産的,均可領取一次性營養補助費2697元。在參保女職工分娩或妊娠滿7個月引産後,參保單位經辦人攜帶《常州市職工生育/計劃生育待遇申請表》、出院記錄,到參保地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的申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