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家事類案件數量逐年上升,為緩和家庭糾紛當事人的對立情緒、修復家庭成員情感關係,海門法院速裁庭堅持“裁判並治愈”的審判理念,積極化解各類家事糾紛,並取得一定成效。近日,速裁庭再次以“當場調解、當場履行”模式,成功調解一起家事類糾紛。
這是一起繼承類糾紛,原被告為兄弟姐妹關係,在其父母去世後,兄妹之間因父母的遺産繼承問題多次發生爭吵,後因矛盾無法調和,訴至海門法院。審理過程中,原被告對被繼承人簽訂的遺囑效力、遺産的價值、各方所盡的贍養義務各執一詞。承辦法官徐紅考慮到兄妹四人的親情關係,堅持“以調為先,以調促和”的原則,積極組織雙方進行多次調解。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終於在互解、互諒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在調解書製作當天,完成36萬錢款的交付並完成房産過戶登記手續,一步到位。
“父母不在,兄妹情誼還在,大家不要因為訴訟傷了兄弟姐妹間的和氣,希望你們不要忘記父母養育之恩,更不要淡薄了手足情深。”案件了結後,徐紅對當事人語重心長的勸慰道。
案件的調解和執行一步到位的辦案模式,為海門法院速裁庭家事類糾紛的處理奠定了良好基礎,後續速裁庭將以“案結、事了、人和”為導向,在雙方達成和解的前提下,加速實現履行,讓矛盾糾紛以低成本、高效率的形式化解。(張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