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常州人民法院聯合市人社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並發布《常州市勞動人事爭議裁審白皮書(2021—2023年)》(以下簡稱《白皮書》)。《白皮書》披露,在人民法院審結的8800多件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勝訴案件佔比近90%。

  《白皮書》顯示,3年來,常州市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和全市7家基層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近4萬件,其中近80%的案件通過仲裁或調解結案,20%的案件由人民法院審結。其中,勞動者起訴用人單位的案件達到“十案九勝”。

  分析這些案件發現,勞動者勝訴,一個原因是勞動者自身維權意識和證據意識提高,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用人單位自身存在問題。一是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如未依法履行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法定義務。二是未規范用工管理行為,包括規章制度未經過民主程式或告知勞動者;在勞動者入職時未明確約定錄用條件或條件模糊,導致解除勞動合同缺乏充分依據;薪酬管理不規范導致勞動報酬爭議;不合理調整勞動者工作地點或單方調崗調薪;變更用工模式不規范,易導致勞動用工關係混亂産生爭議。三是單位舉證存在瑕疵,如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應由其掌握管理的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資支付記錄、規章制度、調崗調薪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性。

  新聞發布會還發布了2023年度常州市勞動人事爭議十大典型案例,其中,5起人民法院審結案例裏有4起判決勞動者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