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無錫市委批准,無錫市紀委監委對惠山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岳中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岳中雲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無錫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無錫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岳中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市紀委、市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