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一批重要事項,通過有關人事任免議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將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委員會更名為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吳剛同志為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資源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免去其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任命鈕曦同志為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錢永忠同志為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張炎同志為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袁鴻飛同志為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委員;
任命成媛媛同志為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委員;
任命袁忠同志為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開發區委員會委員。
免去凌建華同志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委員職務。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葛揚華同志為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廖劍飛同志為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崔擁政同志為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秦艷秋同志為南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免去其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任命吳佳華同志為南通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任命湯蔥蔥同志為南通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免去其南通市市政和園林局局長職務;
任命瞿永國同志為南通市數據局局長,免去其南通市行政審批局局長職務;
任命徐加明同志為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任命呂敬榮同志為南通市信訪局局長;
任命劉鋒同志為南通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免去尹建勇同志南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趙男男同志南通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
免去周建飛同志南通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免去張浩同志南通市信訪局局長職務;
免去祁中偉同志南通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袁忠同志南通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職務。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命人員名單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陳傑波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監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姜靜靜同志為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楊寶川同志為南通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範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唐旭東同志南通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免去沈輝同志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王新平同志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張毅同志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盧娜同志南通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範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批准任命人員名單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批准任命何海晏同志為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