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民張女士向新華網江蘇《民情直通車》欄目組反映,不久前,她想尋找一個穩健的理財産品,計劃五年後取回本金和利息,銀行理財經理卻給她推薦了一款保險産品。她想全額退款,遭到理財經理拒絕。

  張女士稱,當時出于對銀行的信任,加上理財經理很熱情,説這款産品年利率3.5%左右,並承諾五年後可以取回本金及利息,所以她就支付了首期10萬元。“理財經理當時並未詳細講解産品特點,只強調了回報,我當時也沒仔細看合同,回到家我愛人看了合同才發現這個不是理財産品,而是保險産品。”張女士説,2024年1月,她聯繫理財經理,認為受到嚴重誤導,要求全額退保,理財經理認為,按照合同,只能退2.17萬元。

  《民情直通車》欄目組接到張女士求助後,將相關情況向涉事銀行進行了反饋。該行辦公室工作人員非常重視,很快與張女士取得聯繫,核實相關情況。經調取張女士辦理業務時的監控視頻與錄音、錄影資料,整個業務辦理符合正規程式,但可能雙方對于該産品的收益理解出現了“重大誤解”。該工作人員表示,會與張女士進行協商與溝通。

  3月14日,張女士聯繫《民情直通車》欄目組,表示已經與銀行就退保事宜達成了一致。也對《民情直通車》欄目解決群眾急難愁盼表示感謝。

  業內人士表示,銀行作為金融機構,在銷售理財産品時應遵循公平、透明、規范的原則,充分揭示産品的特點和風險,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投資者也應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充分了解産品資訊和風險,審慎做出投資決策。(虞啟忠  施博瀚 曹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