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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刑民攜手化解糾紛

2023年06月14日 15:30:37 來源: 如皋市人民法院

  6月8日,經如皋法院道交庭與刑庭法官攜手,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得到妥善化解,被告履行首期賠償款35萬元。

  聯合調解

  交通肇事釀悲劇

  2022年11月15日,被告宗某駕駛一輛輕型欄板貨車,由東南向西北方向倒車時,貨車尾部左側與由潘某駕駛的由西向東行駛的輕便二輪摩托車前部右側相撞,致潘某當場死亡,兩車損壞。

  經交警部門認定,宗某承擔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潘某承擔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後,潘某近親屬向如皋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宗某及其保險公司賠償損失1136784.54元。公訴機關以宗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如皋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如約履行第一筆賠償款35萬元

  矛盾化解陷僵局

  受理案件後,道交庭法官助理李海春翻閱卷宗發現,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判決不是難事;但在&&雙方當事人後,本案的爭議點、難點也浮出水面——受害者家屬心情悲憤、情緒激動,不願意調解,一再要求被告坐牢;被告僅投保了交強險,針對交強險外的金額,他&&自己家庭情況一般,無力支付高額的賠償款。為實質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李海春與刑庭承辦法官徐雙美通力協作、聯合調解。

  多輪溝通促和諧

  為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徐雙美、李海春將原、被告雙方分開進行調解。兩人從感性、理性出發,安撫潘某家屬情緒,向他們&&理解、同情的同時傾聽他們的訴求,闡明法律規定的賠償範圍及被告可能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後果。經過多輪溝通,被告宗某&&願意盡最大能力承擔賠償責任。在徐雙美及李海春的組織下,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宗某在交強險範圍外賠償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合計700000元。

  6月8日下午,雙方當事人再次來到道交庭,宗某當場履行了首期款項35萬元。

  刑民聯手化解糾紛

  自2020年5月如皋法院&&《關於開展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一體化”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來,刑庭聯合道交庭辦理交通事故賠償暨交通肇事案件,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刑民一體化,攜手解糾紛,這既是刑事法官與民事法官法治思維與調解方式方法的碰撞,也降低了訴訟成本、減輕群眾訴累,進一步推動案件高效化解、糾紛圓滿解決。(章睿 石燕)

 

[編輯: 崔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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