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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完善工業用電分時電價政策

2023年06月04日 09:01:05 來源: 新華日報

  原標題:我省完善工業用電分時電價政策

  省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通知,明確江蘇省執行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並進一步完善江蘇省工業用電分時電價政策。本輪電價政策調整不涉及居民生活用電和農業生産用電。

  自6月1日起,江蘇省大工業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歸並為工商業用電。歸並後,江蘇省電力用戶用電價格分為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産用電和工商業用電3類。執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電力用戶,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執行單一制電價;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執行兩部制電價。原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的電力用戶,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

  為服務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係統建設,全面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間的能源電力保供,加大力度引導工業電力用戶主動避峰,保障民生用電穩定供應,江蘇省將進一步優化完善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業用電夏、冬兩季尖峰電價政策: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20:00—21:00,執行夏季尖峰電價,將17:00—18:00從峰期調整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9:00—11:00和18:00—20:00,執行冬季尖峰電價。夏、冬兩季尖峰電價,統一以峰段電價為基礎,上浮20%。尖峰電價資金統籌用于全省能源電力保供工作。

  同時,為緩解重大節日期間電力階段性供大于求的現象,鼓勵和引導有調節能力的連續生産工業電力用戶主動增加用電負荷,提升電力係統整體效能,對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業用電試行重大節日深谷電價,在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期間,每天11:00—15:00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以峰段電價為計算基礎,下浮20%。(許願 范環宇)

  

【糾錯】 [責任編輯: 崔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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