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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兩院聯合出臺涉案企業合規工作協同協作紀要

2023年04月14日 07:46:20 來源: 新華日報

  原標題:省兩院聯合出臺涉案企業合規工作協同協作紀要

  企業合規情況作為量刑情節納入法庭審理

  4月13日,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涉案企業合規工作協同協作的座談會紀要》,明確提出企業合規情況作為量刑情節納入法庭審理,企業合規整改合格可以作為酌定從寬情節在量刑建議書、裁判文書中載明。

  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是指檢察機關對辦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不起訴決定或者根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出輕緩量刑建議等的同時,針對企業涉嫌具體犯罪,結合辦案實際,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並積極整改落實,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減少和預防企業犯罪。《紀要》共10條規定,從程式銜接、證據審查、文書表述、審判階段合規工作開展、中長期效果考察等五個方面提出工作原則與具體要求,首次明確對審查起訴期限屆滿尚未完成合規評估驗收的案件,可在審判階段繼續開展合規整改工作;對在審判階段申請開展合規整改的案件,人民法院應聽取人民檢察院意見,綜合考慮決定是否同意開展,並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直接組織開展合規整改工作;首次提出法庭審理階段可以依托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對合規整改情況進行審查,創新性提出對于合規整改合格後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免予刑事處罰、判處緩刑的涉案企業、涉案個人,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探索通過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強化企業合規整改中長期效果考察,進一步引導企業誠信守法經營。

  去年4月,最高檢在全國范圍推開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為協同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去年省法院成立企業合規改革調研專班,係統梳理全省涉企業合規刑事案件辦理情況,在江蘇、浙江多地與各機構組織會商、座談,全面了解企業合規改革試點開展情況。今年1月和3月,省法院與省檢察院聯合召開加強涉案企業合規工作協同協作專題座談會,重點研究涉案企業合規案件起訴與審判銜接有關問題,經充分討論研究,最終形成《紀要》。(顧敏)

【糾錯】 [責任編輯: 王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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