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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全面修訂安全生産條例 細化相關制度和規定

2023年03月31日 09:49:44 來源: 揚子晚報

    原標題:江蘇全面修訂安全生産條例:

    出了事故不得將責任推給“臨時工”

    江蘇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面修訂的《江蘇省安全生産條例》,並將于7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條例,貫徹新修改的安全生産法的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産責任體係,構建安全風險防范機制,進一步細化相關制度和配套規定,解決法律實施的“最後一公里”問題。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陳志紅介紹,修訂後的條例進一步強化了政府組織領導,健全安全生産責任體係。在生産經營單位層面,細化了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及其考核獎懲要求,規定在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等一些重點行業、領域要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對重點單位以外的生産經營單位,要求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在政府和監管部門層面,新增建立部門安全生産工作職責任務清單和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産的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年度安全生産重點工作任務清單的“兩個清單”制度,細分明確相關部門分工。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條例新增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隱患報告獎勵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雙報告”等制度,並將船舶修造、船舶拆解單位和涉爆粉塵、涉氨制冷等行業、領域納入到建立班前會制度的行業和領域范圍中。條例還明確要求生産經營單位將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承擔安全保障責任等。不得將責任轉移給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靈活用工人員。

    條例中多處增加表彰和獎勵的條例,顯示出將表彰和獎勵作為一種導向。一是建立安全生産工作表彰獎勵制度。在改善安全生産條件、防止或者減少生産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研究和推廣安全生産科學技術與先進管理經驗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二是建立公眾舉報獎勵制度。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舉報安全生産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按照規定給予現金獎勵。目前,全省已經建立了統一的“12350”舉報受理平臺,舉報獎勵的資金由各級財政的安全生産專項資金予以保障。三是建立企業內部舉報獎勵制度。獎勵資金可以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産費用予以保障。(彭奧香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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