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南京門診透析治療待遇提高
記者從南京市醫療保障局獲悉,為進一步保障慢性腎衰竭患者待遇,規范門診診療行為,市醫保局、財政局發文,自2023年1月1日起,南京市將提高定點醫療機構慢性腎衰竭門診透析治療待遇及結算標準。
待遇調整方面,門診血液(腹膜)透析治療的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限額由6.3萬元/年提高至6.9萬元/年;發生的輔助檢查用藥費用,符合職工醫保門診特定項目支付范圍的,基金支付限額由1.2萬元/年提高至1.5萬元/年;符合居民和農民工醫保門診大病支付范圍的,基金支付限額由8000元/年提高至1萬元/年。
結算調整方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慢性腎衰竭門診血液(腹膜)透析治療,醫保范圍內費用定額結算標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按6600元/人·月執行;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按6400元/人·月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中慢性腎衰竭門診血液(腹膜)透析治療,醫保范圍內費用定額結算標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按5900元/人·月執行,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按5600元/人·月執行。
為保障參保人員待遇落到實處,在《通知》中明確規定,定點醫療機構開展血液透析濾過治療,對每人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的治療服務,此舉措醫保基金每年為參保患者增加支付近6000萬元,在提高透析療效的同時,改善生活品質。(張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