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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宜興:散布疫情謠言?依法查處!

2022年04月09日 19:56:37 來源: 宜興發布

  當前,宜興全市上下齊心協力、持之以恒築牢疫情防控防線。但有個別網民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絡上發布、轉發不實資訊,甚至制造傳播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針對制造、傳播涉疫謠言等行為,宜興警方加大打擊處理力度。日前,宜興警方通報了制造、傳播涉疫謠言的違法行為。

  疫情防控期間,市民群眾往往會被微信群、朋友圈等網絡社交媒體中所謂的“據説”“聽説”攪得心煩意亂,甚至出現恐慌情緒,與之伴隨的還有極個別人不負責任發布未經核實的謠言資訊,而一些群友自以為“善意提醒”實際上都是在變相散布謠言,發布的不實資訊很容易在互聯網中造成傳播,一不小心便可“三人成虎”。

  相關案例

  案例1:

  3月31日上午7時許,楊巷鎮市民潘某在微信群散布謠言稱:“宜興高速路口,有一工作人員檢測陽性,目前還沒有通報。”

  案例2:

  4月2日下午4時許,周鐵鎮市民許某某在微信群中發布虛假資訊散布謠言:“宜興有五個鎮有陽性。”

  案例3:

  4月4日晚6時許,官林鎮一市民唐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布了“宜興又一個陽性”等不實資訊。

  案例4:

  4月7日,居住在太華鎮的安徽籍男子馬某某在網絡上編造散布“宜興從上海接收一萬多陽性病例”的謠言。經審理,馬某某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市公安部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5:

  4月8日,周鐵鎮居民賀某某在微信群發布不實資訊稱:“上海投毒江蘇浙江。現己確認,我老家縣級市宜興居然也分派了1400名陽性或無症狀感染者……”。隨即,市公安部門依法對其進行了傳喚,經審理,賀某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市公安部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網絡空間非法外之地,微信群也不是私密空間。請廣大網民不信謠、不傳謠,也請廣大“群主”自覺擔起社會責任,不讓微信群成為謠言的“發酵池”。散布謠言是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對于疫情防控相關資訊和措施,市民可通過官方渠道了解資訊,對看到的未經核實的資訊一定要理智對待,不盲目相信,更不隨意轉發。

  全民戰“疫”時,莫讓“謠言病毒”再起!在宜興全市上下齊心協力、共同抗疫的關鍵階段,請廣大市民、網友從官方渠道獲取權威資訊。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不添亂”也是一種助力,一起為戰“疫”加油助威!(劉思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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