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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臺烈士陵園保護條例》4月5日起施行

2022年04月05日 21:34:23 來源: 中國經濟資訊社江蘇中心

  對烈士陵園內各類紀念設施進行分層次保護,實行紅色文化資源與綠色生態環境並重保護,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以外的區域合理劃定活動范圍……《南京市雨花臺烈士陵園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4月5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作為全國首部保護具體烈士紀念設施的‘點’上立法,與《南京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進行有效銜接,形成了南京‘點面結合、相互呼應’的紅色文化資源保護立法體係。”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説。

  圖片説明:2021年12月29日至30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條例》。肖日東 攝

  南京擁有各類紅色文化資源點160余處。雨花臺烈士陵園作為其中的突出代表,被譽為全國有影響力的紅色文化資源富礦、中國共産黨人的精神殿堂。 2021年初,市人大常委會把制定《南京市雨花臺烈士陵園保護條例》列入了立法項目。“通過法治方式加強對雨花臺烈士陵園的建設與保護,引導市民群眾對雨花英烈事跡與精神的歷史傳承和宣傳弘揚。”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主任、一級巡視員陳煒説。2021年12月30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今年1月14日,經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準,《條例》于4月5日起正式施行。

  據介紹,《條例》共分為五章四十四條,包括總則、保護和管理、傳承和弘揚、法律責任、附則五個部分,完善了各類保護制度。根據保護范圍內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不同特徵,第十條規定對雨花臺烈士陵園分三個層次予以保護:北殉難處、西殉難處、東殉難處、知名烈士墓的本體區域,只能開展必要的保護工程;烈士群雕像、烈士紀念碑等中軸線紀念建築群的本體區域,只能開展必要的保護、管理、展示工程;保護范圍內其他區域,只能開展必要的環境修復、與文物相關的展示、管理工程。其中,《條例》第三十條特別邀請雨花英烈親屬等加入志願服務隊伍,開展志願講解等活動,凝聚全社會的力量,宣傳和弘揚雨花英烈事跡與精神。第三十五條特別設定禮遇雨花英烈親屬條款,規定雨花英烈親屬在參加重大紀念活動、祭掃活動、命名活動、志願活動,以及查閱史料等方面享有禮遇,體現了南京作為紅色之城,對雨花英烈親屬的溫度。

  另外,對特色物質載體,《條例》也建立了特別保護機制。第十六條規定:“紅領巾廣場、共青團路和忠魂亭由少先隊員、共青團員和共産黨員以捐贈、義務勞動等方式建造,是傳承紅色基因的重要標誌和象徵,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其名稱和用途。”三者是在宣傳和弘揚雨花英烈事跡與精神中所形成的物質載體,具有紀念價值和教育引領功能,應當對其進行特殊保護,為傳承紅色基因、賡續紅色血脈提供法治保障。

  雨花臺既是英烈紀念地,又是市民日常休閒生活的生態公園。立法既要凸顯英烈保護,也要關照民生需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陵園管理機構應當根據雨花臺烈士陵園景觀資源分布狀況和周邊居民休閒健身需要,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以外的區域合理劃定活動范圍,並指定時段。”《條例》還規定禁止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禁止在倒影池、雨花湖、忠魂池垂釣、游泳、嬉戲,禁止攜帶獸類寵物等行為。

  雨花臺烈士陵園管理局局長、雨花臺烈士紀念館館長趙永艷表示,作為《條例》實施主體,雨花臺烈士陵園管理局將重點圍繞“深化英烈精神研究闡釋、推進革命文物徵研利用、建立配套的制度性規范和擴大紅色教育輻射范圍”四個方面,與全市各相關部門進一步形成合力,更好發揮《條例》的引領、指導和規范作用。(吳瓊)

[編輯: 湯靜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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