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江蘇要聞 融媒産品 圖片 訪談 直播 資訊動態 推廣
新華網 > > 正文

江蘇省通報第二批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25日 09:16:28 來源: 新華日報

  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省第二輪第一批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全面啟動,督察組深入一線、直奔現場,查實了一批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敷衍應對、虛假整改等問題。為發揮警示作用,切實推動問題整改,23日,督察組發布第二批4個典型案例。

  揚州市自然保護地監管缺失,違法違規問題突出

  12月,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揚州市開展例行督察。督察發現,揚州市對自然保護地監管不力,管控要求落實不到位,非法侵佔問題突出,保護地生態安全受到威脅。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禁止任何人進入核心區,緩衝區內禁止開展生産經營活動。督察發現,寶應運西濕地、揚州淥洋湖、高郵市綠洋湖等3個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未採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人員、車輛隨意進出。揚州淥洋湖自然保護區和高郵綠洋湖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均存在水産養殖項目。揚州戶外猩球山野度假樂園項目在未取得規劃、土地等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部分娛樂設施和附屬用房位于揚州西郊省級森林公園生態紅線范圍內。

  高郵市城南新區閘河村養鴨場位于高郵市綠洋湖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督察人員現場檢查時,養殖場正進行清塘作業,大量畜禽糞便堆放在坑塘邊,清塘廢水通過軟管排入附近河道。

  揚州日兆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是位于寶應運西濕地自然保護區實驗區的一家畜禽養殖場,督察發現,該公司用于貯存糞污的露天沼液池已堆滿,企業將糞污排入緊鄰沼液池的一條未做任何防滲處理的溝渠,溝渠內積水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高達609毫克/升、412毫克/升,場外河道已受到嚴重污染。

  張家港、常熟等地高耗能項目管控不嚴,能耗控制形勢嚴峻

  12月,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蘇州市督察發現,張家港、常熟等地“十三五”期間能耗控制不力,部分落後産能未按期淘汰關停,違規開工高耗能項目,能耗控制形勢依然嚴峻。

  督察發現,2017-2019年期間,張家港市和常熟市多次被蘇州市一級預警,但兩市忽視資源環境約束,在預警期間,既未按規定暫停審批高耗能新建及改建項目,也未對已建成的高耗能項目暫緩接電,高耗能項目不斷開工。

  省發改委《關于下達“十三五”後兩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後産能目標任務的通知》要求,蘇州市應在2020年底前關閉8家企業在用的16臺發電機組。督察發現,常熟市昆承熱電有限公司15MW燃煤機組、吳江藝龍實業有限公司2臺6MW燃煤機組和江蘇吳江中國東方絲綢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盛澤熱電廠1臺6MW燃煤機組仍在使用。

  此外,督察發現,蘇州市部分地區節能監察弱化虛化,部分高耗能項目違規建設行為未得到有效遏制。“十三五”以來已建和在建的“兩高”項目中,約33%的項目未履行節能審查手續。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張家港)有限公司年産16.5萬噸表面活性劑擴建項目2020年10月已建成投産,至今未履行節能審查手續,督察時仍在生産,2021年該企業又擅自新上技改項目,“舊賬未還、又添新債”。

  根據相關要求,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二期擴建燃機熱電聯産項目建成後3個月內應全面關停張家港駿馬滌綸制品有限公司熱電廠。督察發現,張家港華興電力二期項目已于2021年3月建成投産並聯網發電,但熱電廠仍在運作,相關承諾成為一紙空文。

  洪澤湖入湖河流係統整治不力,水污染問題突出

  洪澤湖是國家南水北調東線工程重要調蓄湖泊和蘇北地區重要水源。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淮安市督察發現,環洪澤湖入湖河流匯水區域水環境整治工作統籌推進不力,部分重要入湖河流水質未達年度考核目標。

  我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要求,淮安市趙公河入湖節制閘等7個主要環湖入湖河流斷面水質考核目標為Ⅲ類。監測數據顯示,1-12月份,趙公河考核斷面累計均值水質為Ⅳ類,未達Ⅲ類考核目標。淮安市政府印發挂牌督辦通知後,淮陰區統籌推進不力,整治方案流于形式,制定的5項重點整治工程普遍缺乏針對性,且均未明確完成時限。

  督察組走訪發現,淮陰區高家堰鎮韓橋污水處理廠西南角圍墻外窨井長期破損未修復,污水直排天然河(趙公河重要支流);淮陰區馬頭鎮吳城同樣存在截污納管工作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問題。

  此外,淮陰區入湖河流支流清淤疏浚不到位,嚴重影響幹流水質。馬頭鎮吳城污水處理廠一墻之隔的大寨中溝河道淤塞嚴重;趙公河重要支流大寨河(吳城鎮區段)水體富營養化嚴重,黑臭明顯。

  經調查,在趙公河匯水區域內約有200余家畜禽養殖場(戶),基本沿河而建,部分未規范建設糞污收集貯存設施,違規使用未經防雨防滲處理的土塘貯存養殖廢水,滲塘污染問題較為普遍。督察還發現,淮陰區南陳集鎮、高家堰鎮等地分布有多家粉絲加工或薯類加工廠(點),普遍未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或接管集中處理,甚至生産廢水直排溝渠或農田,極易對河道水環境造成衝擊。

  海安市通榆河一級保護區管控不力,項目違法建設問題多發

  通榆河,南起南通長江北岸,北至連雲港市,包括焦港河。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南通市開展督察發現,海安市通榆河水污染防治不到位,貫徹《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失之以寬,在一級保護區內建有多個違法項目。

  《條例》規定,在通榆河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已經設置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責令限期拆除、關閉或者搬遷。但2019年頒布的《海安市畜禽養殖區域劃分管理辦法》,卻降低了通榆河一級保護區要求,僅將焦港河兩岸500米范圍納入禁養區,對500-1000米范圍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未作“限期拆除、關閉或者搬遷”要求。

  督察發現,江蘇蘇鵬禽業發展有限公司、海安同法牧業有限公司均位于通榆河一級保護區內。其中,蘇鵬禽業公司種禽場項目未通過竣工環保驗收,大量雞糞露天存放,部分養殖廢水通過雨水管網直排外環境。周邊居民對該養殖場氣味擾民問題反映強烈。

  《條例》規定,通榆河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造紙、釀造、電鍍等污染環境的項目。《條例》實施後,南通市日月釀造廠醬油釀造項目違法搬遷至通榆河一級保護區內,南通恒瑞電鍍有限公司接插件低氰鍍金鍍銀生産線技術改造項目、南通富宏紙業紗管紙生産項目違反《條例》通過審批。此外,南通富宏紙業有限公司還存在雨污分流不到位,部分爐渣衝洗水經雨水管外排等問題。(吳 瓊)

01007008001000000000000001111113112819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