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門通報:鎮長受處分,多人被記過
原標題:情況通報
近日,南通市海門區紀委監委依紀依法對12月6日發生在三星鎮的“粗暴對待賣甘蔗老人事件”進行調查處置。有關處理情況如下:
解除三星鎮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陸某某勞動關係。給予三星鎮綜合執法局四級主任科員蔡某某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區城管局第三大隊三星二中隊隊長祝某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區城管局第三大隊副大隊長沈某某(主持工作)政務記過處分。給予三星鎮分管副鎮長支某政務警告處分。給予三星鎮鎮長袁某某誡勉,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特此通報。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