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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全省法院發出1356份家暴受害者人身保護令

2021年11月26日 07:38:55 來源: 新華日報

  原標題:為家暴受害者提供法律保護

  全省法院發出1356份人身保護令

  11月25日,國際反家庭暴力日,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婦聯聯合對外通報,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截至今年11月2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1907件,簽發人身保護令1356份,簽發率達71%。

  結婚多年,丈夫陳某經常醉酒後對吳某家暴,可為了年幼的女兒,吳某一直選擇隱忍。直到2019年4月14日晚上,陳某醉酒後,將吳某的肩部、後背等處咬傷,忍無可忍的吳某選擇報警。在徵得吳某同意後,徐州市銅山區婦聯代為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並幫助吳某收集受傷照片、病歷、手機微信記錄、接處警記錄等證據,最終獲法院支援。

  省婦聯副主席席玉峰透露,《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全省婦聯共接待家庭暴力信訪1.15萬件,佔信訪總量的22%。與此同時,全省法院簽發的人身保護令數量逐年攀升。省高院民一庭庭長俞灌南介紹,從實施情況來看,目前全省范圍內僅有11起違反人身保護令的情況,當地法院分別視情況採取了訓誡、罰款、拘留的處罰措施。從申請主體來看,婦女、兒童、老人受到身體條件、經濟基礎等因素影響,是家暴的主要受害群體,其中,女性申請人佔比約90%。配偶間家暴仍是主要家暴形態,同時,也存在同居關係解除後家暴、離婚後家暴、父母對子女家暴、子女對老人家暴等情形。

  最大限度保護弱勢群體利益,我省法院開辟人身保護令案件綠色通道和家暴救助綠色通道,第一時間為受害人提供法律保護。在處理人身保護令案件時,法官不機械套用“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適當放寬受害人舉證責任,除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外,受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公安、婦聯、村(居)委會等部門收到的投訴記錄等均可成為認定家暴的證據,未成年人所做的與其認知能力相適應的證言,也可成為重要證據形式,從而最大限度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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