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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與11省市間5類戶口遷移業務實現“跨省通辦”

2021年11月24日 18:48:29 來源: 新華網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戶政服務便利化水準,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自2021年11月15日開始,江蘇等12省(直轄市)部分戶口遷移事項施行“跨省通辦”。

  據了解,“跨省通辦”適用事項包括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父母子女相互投靠戶口遷移等5類。適用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等12省(直轄市)。

  據江蘇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申請人只需向擬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機關協同辦理戶口遷移。申請人因個人原因拒絕選擇“跨省通辦”服務的,遷入地公安機關按原規定辦理遷移手續。

  “跨省通辦”實現了數據資訊的跨省流動,避免申請人“兩頭跑”,具體工作流程為:申請人根據遷入地戶口遷移政策規定,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落戶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遷入地公安機關審核同意遷入的,可自願選擇“戶口遷移‘跨省通辦’服務”。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準遷手續,將準遷資訊推送遷出地公安機關,並告知遷出地公安機關申請人準遷資訊及聯繫方式。遷出地公安機關在收到準遷資訊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訊核查,聯繫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情況,確認無誤後辦理戶口遷出手續,並將遷出資訊告知遷入地公安機關。遷入地公安機關收到遷出資訊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核實確認無誤後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手續。申請人持有的遷出地《居民戶口簿》,由遷入地公安機關進行繳銷或作遷出標注。(虞啟忠 蘇宮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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