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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0/29 17:22
來源: 蘇州市紀委監委
太倉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宋文元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10-29 17:22 來源: 蘇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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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經蘇州市委批準,蘇州市紀委監委對太倉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宋文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文元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薄,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宋文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蘇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蘇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宋文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宋文元簡歷

  宋文元,男,漢族,1963年5月出生,江蘇昆山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85年7月起,歷任昆山市公安局政工辦公室幹事、刑警大隊偵察員,城郊派出所副所長、所長,昆山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刑警大隊大隊長;2004年2月,任昆山市公安局黨組書記、代局長、局長;2006年2月,任昆山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副處級);2007年12月,任昆山市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副處級);2009年1月,任太倉市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副處級);2010年5月,任太倉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6年11月,不再擔任太倉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蘇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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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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