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王前兩文的重點,是批評我們的調查樣本比國家統計局的調查樣本量“明顯偏小”、沒有採取統計局所採用的隨機抽樣方法,因此“結果是不可靠的”,“估算結果明顯偏高”。 如果結果“不可靠”,會有偏高和偏低兩種可能。為什麼是偏高而不是偏低?怎樣算出來“明顯偏高”?高多少?兩位商榷者並沒有做出解釋,看來還是根據現有統計數據來判斷的,就是説,似乎現有的收入統計仍然是可靠的,即便有偏差也不大。而筆者對高收入居民收入的估算“明顯偏高”,也是相對於統計數據而言。這不僅與兩位關於統計數據“可能存在低估”的説法有矛盾,而且涉及到一個關鍵問題:現行統計究竟是否反映了高收入群體的真實收入狀況?這是需要搞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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